(通讯员 孙莉、张汝)明知是赃物的情况下,还帮忙转移、运输,结果触犯法律被起诉。
2020年9月至2021年4月期间,杨某某、何某某在明知是段某某(已判刑)盗窃所得的钢管、钢筋、方钢、脚手架架杆、四芯电缆线等建筑材料的情况下,先后五次帮助段某某装车转移运输赃物,杨某某从中非法获利1550元。
近日,玉门市检察院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对杨某某、何某某提起了公诉,法院将择日开庭审理。
检察官提示:法律的红线不可触碰,法律的底线不可逾越,在明知他人犯罪的情况下,切莫帮其掩饰、隐瞒,损害国家利益,赚不该赚的钱,最终因小失大,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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