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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门市人民检察院对危险驾驶不起诉决定 进行公开宣告及训诫

发布时间:2022-01-27   文章来源:玉门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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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孙莉 王瑶)为贯彻落实“少捕慎诉”的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高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公信力和权威性,近日,玉门市检察院对2起危险驾驶案进行不起诉决定集中宣告,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玉门市公安局侦查人员参加了公开送达及训诫活动。

此次集中宣告的2起危险驾驶案件,被不起诉人均为初犯,犯罪情节轻微,且自愿认罪认罚,认罪悔罪态度好。公开宣告会上,承办检察官分别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对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和法律依据进行了充分阐释,听取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玉门市公安局侦查人员和被不起诉人的意见。随后,玉门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就两名被不起诉人的行为进行了训诫,指出:今天我院依法对你们作不起诉,你们要认识到,被不起诉不是不构成犯罪,也并非逃避了处罚,而是给你们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希望你们珍惜机会,今后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两个被不起诉人均对自己的行为表示了忏悔。

春节将至,检察官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们,亲友聚会,把酒言欢时,不要忘记约束自我,文明驾驶,方向盘在手,把握的不仅是车辆的方向,更是自己的家庭、人生的方向,希望你们牢记,醉酒驾驶真的“驶不得”。给家人最好的礼物就是平安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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