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期过了,房客却消失一年多,既不前来交纳拖欠租金,更不办理退房手续,这可把玉门市欢城酒店的王老板急坏了,另租他人吧,房客的东西还在里面;放着吧,客房空着一年多已经造成了很大损失。
这可怎么办呢?王老板想到了公证处。
近日,王老板拿着和租客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来到了玉门市公证处。公证员查看合同、询问王老板得知,王老板于2020年7月将自己所经营酒店的一间公寓租赁给新疆籍人向某居住,双方约定租金按月支付,向某连续三个月不交纳租金,酒店将单方解除合同,未约定租赁期限。向某居住至2020年12月份便不知去向,房租也开始拖欠至今,王老板2021年以来多次打电话、发短信联系向某前来交纳房租、办理退房和腾房手续,但均无回音。
审查各项证明材料,符合受理条件后,为使该酒店的权益得到及时维护,公证处即时派出2名公证人员,与王老板一同来到酒店,对王老板指认的公寓内现状、物品现状办理了保全证据公证,在公证人员和其他房客的监督、见证下,酒店工作人员对公寓内的所有物品进行了现场清理、封存。
通过一个多小时的努力,工作告一段落。王老板由衷感叹:“终于把一个大麻烦解决掉了,真是太谢谢公证员了!”(公证员刘丽 辛丽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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