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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钢西沟矿“8·16”重大火灾事故第三批责任人被依法刑拘

发布时间:2016-09-01   文章来源:酒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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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钢西沟矿“8·16”重大火灾事故第三批责任人被依法刑拘      

    酒钢日报讯8月31日,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西沟石灰石矿矿长刘维忠、生产技术科邵永鹏2人因涉嫌犯罪,于8月31日下午被肃南县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此前,肃南县公安机关于8月20日和24日分别对西沟矿外包施工单位和西沟矿共9名涉嫌犯罪人员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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