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嘉峪关市信访件(第14批 2021年7月19日)

今日,甘肃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7月19日的群众信访件5件,其中涉及垃圾的1件、噪声的3件、其他1件。具体内容如下:

1.受理编号104:御景湖畔小区北侧道路来往通行的大车较多,噪音扰民。

2.受理编号105:紫轩二期53号楼下卡美特24小时自助洗车店和二楼麻将馆打麻将的声音扰民。

3.受理编号106:建设小区34#-2-602房顶养鸽子,鸽子叫声及粪便臭味影响居民生活。

4.受理编号107:龙湖华庭小区13号楼西侧金明牛肉面馆油烟机噪音扰民。

5.受理编号108:广汇小区34号A楼后、30号楼4单元门前长期存放垃圾。

★截至目前,我市共接到信访件108件,其中涉及水的6件、大气的4件、土壤的1件、生态的3件、垃圾的26件、噪声的39件、油烟的2件、扬尘的3件、油烟和噪声的8件、生态和垃圾的2件、噪声和扬尘的2件、噪声和垃圾的1件、其他11件;59件已办结,12件阶段性办结,其余37件正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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