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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一起诈骗案竟引出11年前敲头悬案

发布时间:2016-09-12   文章来源:嘉峪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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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新闻网讯(记者 郭振兴)11年前的一个深夜,在雄关五小区门口开商店的申女士遭遇故意伤害,犯罪嫌疑人用榔头、啤酒瓶击打其头部致昏迷后逃离,后经鉴定,申女士所受损伤为重伤二级。案发后,犯罪嫌疑人就如同人间蒸发一样消失得无影无踪。11年后的2016年1月21日,就在申女士对破案不再抱任何希望的时候,一起诈骗案最终让犯罪嫌疑人郑某露出马脚,11年前的陈年悬案最终告破。

女子半夜遭遇劫难

9月7日上午,记者见到了受害人申女士,11年时间的流逝,仍难抚平申女士内心所受的伤害,也正是这次劫难,彻底改变了申女士的人生,申女士由当年一个收入颇丰的个体工商户变成如今靠低保生活的困难弱势群体,在本报编辑部,申女士向记者讲述了2004年10月29日晚,那个她一辈子都不愿提起的人生劫难以置信。

申女士告诉记者,2002年,她在雄关五小区门口开了一家小商店,那时候由于大众经商意识不像现在这么浓厚,因此她的小商店生意也较为红火,由于收入不错,她还花1000多元钱买了一部手机,她的日子过得可谓风生水起。在她开商店的过程中,有一个在离她商店不远处平房里租住的40多岁的郑姓男子,经常到她店里买东西,听别人议论,该男子无正当职业,经常组织一些人在出租房里诈金花。

申女士说,2004年10月29日深夜,当时嘉峪关天气已经很冷了,由于没有顾客,她早早关了店门睡觉。当晚11时许,郑某敲她的商店后窗,称家里来了几个人玩,要拿点吃的,由于是熟人,她便起床开了门,郑某说拿几袋方便面,她让郑某自己从货架上拿,可郑某却让她装。于是,她和郑某面对面站着,她现在回忆当时就装了两三袋方便面,然后就什么都不知道了。等她凌晨1点多醒来时,发现自己躺在地板上,脸上全是血,头也疼得厉害,而郑某不知去向,她知道自己被郑某抢了。这时,正好听到隔壁商店里有人在打牌说话,她就跑了过去,说自己遭遇抢劫了,然后用邻居的公用电话给家人打了电话,说自己被抢了,随后她又什么都不知道了。

等申女士再次醒来时,发现自己躺在嘉峪关市人民医院的病床上,从家人的口中得知,她昏迷了三天,而且还做了开颅手术。经医院诊断,申女士所受伤势为:1、左侧脑挫伤(颞叶);2、脑水肿;3、左颞硬膜下出血;4、左颞顶骨凹陷性骨折;5、左眶内壁多发骨折;6、蛛网膜下腔出血;7、头皮多发皮肤裂伤,左下脸皮肤裂伤;8、右眼钝挫伤,颅骨骨折,右耳脑脊液漏。经鉴定,申女士所受损伤为重伤二级。后经申女士家人清点,申女士当时存放在店里的三四千元现金、几条贵重香烟以及一部1000多元的手机也没了踪影。

凶手“人间蒸发”

申女士告诉记者,由于自己伤势较重,在医院住了28天,共花去五六万元,由于时间过去久远,有相当一部分住院票据现在找不见了,现在仅存的医疗费票据共计36000余元。因为自己当时没有那么多钱,大多数钱都是找亲戚朋友借的,以致出院后的好几年,她一直在向亲戚朋友还钱。申女士说,从医院出院后,她的头不能正常抬起,视力严重下降,看什么东西都模糊,呈双影状,只有楼房这么大的东西,她才能分辨清楚,像汽车在马路上行驶,她只能隐约看到有东西在移动。随后她到兰州、上海等地寻医问药,2005年,她在上海第二医科大学附属第九人民医院做过眼部整形手术,但视力一直没有恢复。

申女士说,她出院后,曾多次到市公安局刑警队打听案件的进展,但得到的消息是,郑某一直没有被抓获,她心想打她的人可能再也抓不住了,该案可能成了一起陈年悬案。然而2016年1月的一天,她忽然接到一个电话,称是刑警队的,并称2004年伤害她的那起案子破了,她当时都不敢相信,还以为是骗子,直到她后来去了市公安局,终于相信那起案子真的破了。申女士告诉记者,警察告诉她,今年年初,他们在侦办一起诈骗案时,于1月21日首先抓获了犯罪嫌疑人何某,何某又牵扯出了郑某,1月27日郑某落网,郑某除交代了其诈骗犯罪事实外,还交代了2004年10月29日晚,将申女士致伤一案,至此,申女士被伤害一案在11年后正式告破。

郑某归案后,称其打伤申女士是和申女士因琐事发生了争执,他用榔头、啤酒瓶将申女士致伤。而申女士却坚称,她和郑某并不熟,只是平时来买东西认识而已,她根本没有和郑某发生争执,郑某将她致伤就是抢劫。但记者从检察机关的公诉书上看到,郑某是以故意伤害罪被公诉,事件起因也是因为双方发生争执而起。另外,记者还从检察机关的公诉书上看到,2015年8月至12月,被告人郑某和同伙何某预谋骗取温某钱财,由被告人郑某冒充浙江正泰公司总经理,谎称将阿克塞二期光伏土建工程分包给被害人温某,后以缺生活费、支付工程相关费用等理由,先后骗取被害人温某人民币73300元。随后,温某报警,郑某、何某相继落网。

检察机关的公诉书显示,被告人郑某故意伤害案件1起,诈骗案件1起,骗得人民币73300元;何某则利用帮助他人购买重型自卸车交纳定金手续费、帮他人安排工作、给他人分包工程为名,共计诈骗3起,骗得人民币281400元。目前案件已被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将在近期开庭审理。与此同时,受害人申女士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郑某赔偿其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2118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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