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新闻网讯(刘强)根据《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 甘肃省民政厅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提高村组干部报酬、村和社区办公经费补助标准的通知》要求,我市对村组干部报酬进行了提高。
此次村组干部报酬提标从2015年1月开始执行,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报酬标准由每人每月1200元提高至2300元;村妇女主任、村文书报酬标准由每人每月1000元提高至1600元;村民小组长报酬标准由每人每月500元提高至700元;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报酬标准由每人每月250元提高至1600元。市财政已将所需经费纳入2016年财政收支预算,三区及三镇人民政府将制定相关发放办法,根据考核结果统筹发放。
上一篇 : 嘉峪关:老人商店偷手机,竟然是为这个……
下一篇 : 嘉峪关市三产中心多措并举推进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