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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瓜州县融资担保贷款带动贫困户脱贫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5-10-28 04:12   文章来源:未知   阅读量:36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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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瓜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瓜州县融资担保贷款带动贫困户脱贫试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天,2017年8月24日—8月28日。

联系电话:18093765570

附件:瓜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瓜州县融资担保贷款带动贫困户脱贫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瓜州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7年8月24日

瓜州县人民政府( 办公室 )

瓜政办发〔2017173


瓜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瓜州县融资担保贷款带动贫困户

脱贫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驻瓜有关单位:

《瓜州县融资担保贷款带动贫困户脱贫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十八届10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瓜州县人民 #p#分页标题#e# #p#分页标题#e#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24日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瓜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24日印发

打印:高 丹  校对:张彦东、刘占锋  共印120份

瓜州县融资担保贷款带动贫困户脱贫试点项目

实 施 方 案

为创新金融支持方式,助推涉农企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壮大,建立担保和风险补偿金,用财政资金撬动金融资金,为扶贫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规模养殖场、返乡创业致富带头人融资,有效解决其融资难的问题,通过与贫困户建立利益联接机制,探索带动贫困户稳定持续增收,提高脱贫质量,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贫困户稳定持续增收,提高脱贫质量为目的,以扶贫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规模养殖场、返乡创业致富带头人为纽带,通过建立担保和风险补偿金的形式,有效解决企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融资难的问题,扶持企业、合作经济组织大力发展新型农业,并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载体,瞄准扶贫对象,搭建脱贫平台,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确保与全市同步全面建成小康。

二、基本原则

涉农企业、合作经济组织融资担保贷款遵循“政策导向、严格准入、自主选贷、择优扶持、快速高效、服务群众、控制风险、按期收回”及“支持性、安全性、简便性”的原则。

三、目标任务

2017年,财政计划安排资金900万元,其中,省级配套400万元,县级财政配套500万元,建立全县涉农企业、合作经济组织融资担保贷款和风险补偿金,由县扶贫办在相关金融机构设立担保基金专户统一管理。承办银行按照存入保证金1:10比例放大贷款规模,为全县涉农企业、合作经济组织提供单笔20-1000万元、且贷款年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生产发展贷款,着力扶持一批有科技含量、成长性好、有发展前途、有较强就业吸纳能力和带动贫困户稳定持续增收的涉农企业、专业合作组织、规模养殖场、返乡创业致富带头人。

四、重点扶持范围和对象

瓜州县融资担保贷款重点支持在瓜州县域内具有一定产业发展经营规模和良好效益、经营期1年以上、社会责任感强、能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增收致富的涉农企业、专业合作组织、规模养殖场、返乡创业致富带头人发展特色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产销加工流通、乡村旅游业、电商、现代服务业等所需发展资金。#p#分页标题#e#

1.涉农企业:依法设立的以农产品生产加工或流通为主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与贫困户能够建立利益联结机制,以合同、入股等合作方式从贫困户或基地采购原材料进行加工的企业。

2.农民专业合作社: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章程,且合法登记注册,有20名以上合作社成员,有固定的办公住所和成员出资,且合作社内部民主管理制度、财务制度健全,实行会员二次返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3.规模养殖场:需达到养牛在50头以上、养羊在500只以上规模,或者是近两年年均生产总值达到50万元以上的养殖企业或养殖大户。

4.返乡创业致富带头人:通过经营农产品生产、销售、加工、流通、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带动其他农户发展生产不低于20户(其中贫困户不少于5户)的创业致富带头人。

5.电子商务:达到电商建设“六有”标准要求,通过电商销售特色农产品年销售收入达到100万元以上的电子商务网点。

五、贷款对象的基本条件与担保方式

(一)贷款对象申请融资担保贷款应具备的条件

1.经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且年检合格。

2.有健全的组织机构、经营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3.涉农企业固定资产净值在1000万元以上,其它合作经济组织固定资产净值在30万元以上。
4.上年末资产负债率低于60%(含),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

5.持有人民银行核发的机构信用代码证,且年检合格。

6.信誉良好,具备履行合同、偿还债务的能力,在各银行无不良贷款,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无不良信用记录。

7.企业、合作经济组织经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同时贷款条件必须符合金融法规政策。

8.在经办银行开立基本结算账户或一般结算账户。

9.金融机构要求具备的其他条件。

10.对参加了农业、畜牧业和农畜产品保险的涉农企业、专业合作组织、规模养殖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担保贷款。

(二)担保方式#p#分页标题#e#

融资担保贷款采用抵押和担保贷款的方式进行,具体担保方式由承办银行按照相关规定确定。

六、贷款额度、期限、利率与还款方式

1.贷款额度根据贷款申请人具体情况确定,在确定贷款额度时,根据企业的资信状况、偿债能力,涉农企业单户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其它合作经济组织最高不超过20万元。

2.贷款期限:涉农企业、合作经济组织担保贷款期限原则上为1年。

3.贷款利率由承办银行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确定。

4.还款方式具体由承办银行和贷款人协商确定。

七、融资担保贷款审批程序

1.贷款对象申请。有贷款需求且符合前款条件的涉农企业、专业合作组织、规模养殖场、返乡创业致富带头人书面向县扶贫办提出融资担保贷款申请书,填写瓜州县融资担保贷款申请(审核)审批表(附件二),并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等相关文件。

2.部门初审。县农牧、扶贫、工商部门分别对申请贷款对象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县农牧局对提出担保贷款申请对象的经营范围等方面进行审核;县工商局重点对提出担保贷款申请对象的资格进行审核;县扶贫办对提出担保贷款申请对象的带贫情况进行审核并将瓜州县融资担保贷款申请(审核)审批表整理汇总后向承办银行推荐担保贷款对象。

3.承办银行复审。承办银行对部门初审合格推荐的贷款对象按照贷款发放审核程序进行贷款客户的受理、调查、审查和复审,并将同意发放担保贷款对象审核意见提交瓜州县融资担保贷款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会审。

4.会审。瓜州县融资担保贷款工作领导小组对部门初审和经办银行复审通过的贷款对象及贷款额度进行会审。会审意见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签字后转承办银行办理。

5.贷款办理。承办银行根据瓜州县融资担保贷款工作领导小组出具的同意担保贷款意见,按照贷款发放程序向涉农企业、合作经济组织办理贷款。

八、承办银行的确定

由县财政局(县政府金融办)牵头,按照竞争性谈判的方式,择优确定1家承办银行具体开展融资担保贷款工作。

九、担保基金的管理和使用#p#分页标题#e#

融资担保贷款基金由瓜州县融资担保贷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管理。担保基金在经办银行开设专户存放,该账户性质为保证金账户,账户内担保基金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仅限于为涉农企业和合作经济组织提供贷款担保。担保基金按中国人民银行挂牌活期利率计息,利息收入上缴国库。担保基金除经瓜州县融资担保贷款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同意代偿外,不得提取和支用。

十、风险防控和处置

承办银行对涉农企业、合作经济组织发放的担保贷款的不良贷款率应控制在5%以内。若贷款人不论因何种因素不能按约定偿还贷款的,承办银行应先按照法定程序采取清收、盘活、保全和依法拍卖或企业并购的方式进行依法追偿,追偿后贷款人依然不能够全额偿还贷款的,由担保基金和承办银行按照不良贷款控制率5%的标准,各承担50%的偿还责任。担保基金的偿还严格按照担保基金的管理和使用规定执行。

十一、相关工作职责

(一)县融资担保贷款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融资担保贷款相关工作的决议决定。

2.负责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听取各成员单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具体问题。

3.负责涉农企业、合作经济组织申请担保贷款前置条件的初审、推荐、资格准入;研究确定最终担保贷款意见。

4.负责担保贷款涉农企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贷后监督管理,并对借款人生产经营活动和资金使用情况实施动态监督和反馈,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协助做好贷款归还。

(二)经办银行的职责

1.按照贷款基本操作流程及相关规定,对贷款客户的贷款申请进行受理、调查、审查、审批,并按照程序办理贷款发放工作。

2.依照信贷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负责贷款本息的回收。

3.对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活动和贷款用途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对出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规避贷款风险。检查报告及相关资料要存入贷款档案,检查人对检查情况真实性负责。重点检查:

(1)贷款使用、贷款运行、企业财务活动等方面的情况。

(2)借款人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和副产品等贷款物资保证情况。

(3)借款人或有负债、抵(质)押物状态及价值变化、保证人担保能力变化等情况。#p#分页标题#e#

(4)借款人经营状况发生重大改变的相关情况。

(5)定期分析监测借款人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变化情况,并与现金流量表中相关数字核对;分析借款人现金流入、流出因素,掌握对外投资、购置固定资产资金来源,防止资金体外循环和发生挤占挪用。

(6)借款人当期营业收入、结算资金、现金收支、银行存款等情况。

4.加强不良贷款管理。对借款人发放的担保贷款不良贷款率应控制在5%以内,因贷款人违反合同约定、经营恶化、财务、信用状况或经营外部环境等发生重大变化,不能按约定还款条件偿还贷款的,承办银行应采取清收、盘活和保全等处置措施维护债权。不良贷款控制率超出5%以上部分由承办银行全权负责。

十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为确保融资担保贷款工作的顺利实施,县上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财政局、扶贫办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发改、农牧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瓜州县融资担保贷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融资担保贷款工作的实施,通过建立日常工作联系机制,及时保持上下联系协调到位,务求实效,确保融资担保贷款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二)加强沟通协调,提高工作效率。切实加强相关部门、金融机构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促进担保贷款工作协调、高效运转。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采取有效措施,力争从企业贷款申请、推荐、审批、资金落地以及贷后监管实现每个工作环节无缝衔接,经办银行要优化审批程序,确保融担保贷款工作高效推进。

(三)深入宣传发动,加快工作进度。充分发挥部门服务职能,采取多种方式,全力做好融资担保贷款的政策宣传。加快融资贷款工作进度,特别要做好摸底、筛选和推荐工作,力争在服务涉农企业、合作经济组织融资工作中有新的突破。

(四)强化督导检查,抓好贷款管理。定期不定期深入现场和关键环节,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融资担保贷款工作扎实推进。加强贷款资金的后续管理,定期对贷款企业进行回访,帮助指导企业发展产业,提高企业偿贷能力,确保贷款贷得出、用得好、有效益、收得回。

附件:1.瓜州县融资担保贷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瓜州县融资担保贷款申请及审核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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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瓜州县融资担保贷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为确保瓜州县融资担保贷款工作的顺利实施,切实加强融资担保基金和借款人担保借款资金的使用、生产经营活动监督管理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瓜州县融资担保贷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赵玉刚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朱建新 县财政局局长

石金龙 县扶贫办主任

成 员:聂海龙 县发改局局长

杨祁荣 县农牧局局长

李 铁 县工信局局长

朱长征 县林业局局长

苏建民 县工商局局长

周新民 县商务局局长#p#分页标题#e#

杨永忠 县畜牧局局长

石进磊 县政府金融办主任

段兴平 人民银行瓜州支行行长

承办银行负责人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扶贫办,具体负责融资担保贷款工作的日常管理、部门联系协调、沟通、资料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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