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发改项发〔2017〕139号
渊泉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城南农业开发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申请立项的报告》(瓜渊政字〔2017〕122号)收悉。为进一步改善农村面貌,美化人居环境,经研究,同意该项目立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城南农业开发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二、建设性质:改建
三、项目主管单位:渊泉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地点:县城南段七公里处城南农业开发区(迎宾大道东侧)
五、主要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改造沿街98户居民住房风貌,按照统一规划要求对房屋和围墙外立面挂瓦;对沿街围墙重新翻建、粉刷;清理房前屋后“三堆”,拆除占道违章建筑;铺筑沿街2.1公里道路,疏通铺筑后巷2.1公里道路。
六、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计划总投资148万元,建设资金由你单位多渠道筹措解决。
七、建设期限:2017年8月-2017年10月
八、招标方案:该项目招标方案如下表
招标 |
招标范围 |
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
全部 #p#分页标题#e# |
部分 |
自行 |
委托 |
公开 |
邀请 | |
建筑安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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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查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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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p#分页标题#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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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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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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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文后,请你单位按照《瓜州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瓜政办字〔2014〕155号)文件规定,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和造价单位,编制设计文件和投资概算,项目实施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建设监理制“四制”管理,认真落实项目建设环境影响评价、安全管理“三同时”要求,按程序办理项目前期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此复
瓜州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8月29日
抄送:国土局、规划局、住建局、统计局。
瓜州县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8月29日印制
打印:闫好发校对:崔玉山共印8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