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心灵驿站,专业知识网站!
当前位置: 心灵驿站> 酒泉>>酒泉市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酒泉市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发布时间:2018-09-21   文章来源:酒泉日报   
字号:

用手机扫描二维码在手机上继续观看

手机查看

  酒泉日报讯 9月18日,市纪委、市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酒泉市肃州区银达镇关明村村干部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5年5月至2016年12月,经时任村党支部书记王成同意,时任村委会主任陈建畴将村组干部集体用餐,购买香烟、水果等费用共计7821元,从村委会收取的土地流转管理费、鱼池补偿款中列支。王成、陈建畴因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分别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敦煌市公安局党委原书记、原局长马骏公款送礼问题。2012年至2013年期间,时任敦煌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马骏安排工作人员购买4857元土特产用于送礼,并将费用在敦煌市公安局账内报销。马骏因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政务记过处分。
  瓜州县瓜州镇三工村委会主任卢万林违规操办女儿乔迁宴问题。2017年12月,卢万林为其女搬迁新房设宴祝贺,违规收受村组干部礼金5000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卢万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全部退还。        (市纪委)
祝福文案
志愿技巧
网名昵称
祝福的话
心情文案
经典语录
故事人生
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