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成果汇总
成果汇总包括国土调查成果汇总和专项调查成果汇总。汇总内容主要包括数据汇总、图件编制、文字报告编写和成果分析等。
成果汇总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初始调查成果汇总,第二阶段为统一时点调查成果汇总。
(一)数据汇总
1. 县级数据统计
以县级国土调查数据库为基础,按省(区、市)确定的县(区、市)行政区域调查界线为基准,按照三调规定的具体内容和汇总方法,由地类图斑逐级汇总本县(区、市)行政区域内的土地利用现状、权属数据,永久基本农田数据以及其他专项调查数据。
2. 地级、省级数据汇总
按国家、省(区、市)分别确定的省(区、市)、市(地)行政区域调查界线,对所辖市(地)、县(区、市)数据汇总成果进行检查,按三调规定的汇总内容和格式,以县级汇总结果为基础,汇总市(地)、省(区、市)行政区域内的土地利用现状、权属数据,永久基本农田数据以及其他专项调查数据。
3. 全国数据汇总
以通过国家级数据库质量检查的县级调查成果为基础,逐级汇总县、市、省、国家级调查数据,汇总各级土地利用现状、权属数据,永久基本农田数据以及其他专项调查数据。
(二)图件编制
在成果汇总阶段,以国土调查数据或国土调查缩编数据为基础,统一采用《技术规程》规定的图式图例,编制各级土地利用图件和专项调查的专题图件。
土地利用挂图分为县级、地级、省级、国家级土地利用挂图。挂图成图比例尺应根据制图区域的大小和形状确定,县级一般选为1:5万~1:10万,地级一般选为1:10万~1:25万,省级一般选为1:50万~1:100万,国家级一般选为1:400万~1:600万。
各地可根据需求,编制各级土地利用图集。
各地在各级土地利用挂图的基础上,编制各级专项调查的专题图集,可根据需求,编制永久基本农田分布图、土地权属界线图和耕地坡度分级图等图件。
各级土地利用图件编制时,可利用制图缩编软件,通过制图综合取舍编制而成。土地分类按《技术规程》执行,采用《工作分类》,一般情况下地类应表示到二级类;地类图斑应有统一的选取指标,内容的选取和表示要层次分明,合理处理各要素间的相互关系,注记正确,清晰易读;应全面反映制图区域的土地利用现状、利用特点和分布规律;图面整饰规范,图例正确;对图上的保密内容须作技术处理,以防泄密失密。
各类图件成果在符合国家安全保密要求的前提下,应在国土调查数据分析与共享服务云平台上发布,面向政府机关、科研机构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不同层级的数据服务。
(三)成果分析与文字报告编写
在成果分析的基础上,编写包括工作情况、技术方法、数据库建设、成果分析等内容的文字报告。文字报告可统筹编写或单独成册。
1. 成果分析
根据三调数据,并结合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及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等相关数据,开展土地利用状况分析。对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完成以来耕地的数量、等级等别、分布、利用结构及其变化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对城市、建制镇、村庄等建设用地利用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土地利用节约集约程度;汇总形成各类自然资源数据,并分别对其范围内的土地利用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根据国土调查及分析结果,各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编写三调分析报告。
2. 文字报告编写
工作报告主要包括调查区域的自然、经济、社会等基本概况,以及调查的目的、意义、目标、任务,组织实施与保障措施,完成的主要成果,经验与体会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等内容。技术报告应主要包括调查的技术路线与技术方法、工艺流程、质量检查及保障措施,调查中出现的问题及处理方法,应用新技术及效果等内容。数据库建设报告应主要包括数据库建设流程、软硬件配置、数据库内容与功能、维护与更新等内容。成果分析报告应主要包括土地利用结构、各类土地的分布与利用状况、与以前调查成果的比对,以及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的政策、措施与建议等内容。田坎系数重新测算的,需要编写田坎系数测算报告。
十一、主要成果
通过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将全面获取覆盖全国的国土利用现状信息,形成一整套国土调查成果资料,包括影像、图形、权属、文字报告等成果。同时,将第九次全国森林资源连续清查、东北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现状调查、第二次全国湿地资源调查、第三次全国水资源调查评价、第二次草地资源清查等最新的专业调查成果,以及城市开发边界、生态保护红线、全国各类自然保护区和国家公园界线等各类管理信息,以国土调查确定的图斑为单元,统筹整合纳入三调数据库,逐步建立三维国土空间上的相互联系,形成一张底版、一个平台和一套数据的自然资源统一管理综合监管平台。
此外,要丰富和创新三调成果表达形式,调查成果要更进一步地充分体现自然资源属性信息,凸显山水林田湖草等自然资源家底特征,形成以土地为本底的自然资源基础底图,必要时可进一步形成三维成果图和各类自然资源系列专题图,全面支撑自然资源管理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需要。
(一)县级调查成果
1. 外业调查成果
(1)原始调查图件;
(2)土地权属调查有关成果;
(3)田坎系数测算资料。
2. 图件成果
(1)县级土地利用图;
(2)城镇土地利用图;
(3)县级耕地细化调查、批准未建设的建设用地调查、耕地质量等级和耕地分等定级等专项调查的专题图;
(4)各类自然资源专题图;
(5)海岛调查专题图。
3. 数据成果
(1)各类土地分类面积数据;
(2)各类土地的权属信息数据;
(3)城镇村庄土地利用分类面积数据;
(4)耕地坡度分级面积数据;
(5)耕地细化调查、批准未建设的建设用地调查、耕地质量等级和耕地分等定级等专项调查数据;
(6)海岛调查数据。
4. 数据库成果
(1)县级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库;
(2)县级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库管理系统。
5. 文字成果
(1)县级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报告;
(2)县级第三次国土调查技术报告;
(3)县级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库建设报告;
(4)县级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分析报告;
(5)县级城镇村庄土地利用状况分析报告;
(6)县级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库质量检查报告;
(7)耕地细化调查、批准未建设的建设用地调查、耕地质量等级和耕地分等定级等专项调查成果报告;
(8)海岛调查成果报告。
(二)地级、省级汇总成果
1. 数据成果
(1)各类土地分类面积数据;
(2)各类土地的权属信息数据;
(3)城镇土地利用分类面积数据;
(4)耕地坡度分级面积数据;
(5)耕地细化调查、批准未建设的建设用地调查、耕地质量等级和耕地分等定级等专项调查面积数据;
(6)海岛调查数据。
2. 图件成果
(1)地级、省级土地利用图;
(2)地级、省级耕地细化调查、批准未建设的建设用地调查、耕地质量等级和耕地分等定级等专项调查的专题图;
(3)各类自然资源分布图;
(4)海岛调查专题图;
3. 文字成果
(1)各级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报告;
(2)各级第三次国土调查技术报告;
(3)各级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分析报告;
(4)耕地细化调查、批准未建设的建设用地调查、耕地质量等级和耕地分等定级等专项调查成果报告;
(5)省级田坎系数测算报告;
(6)省级耕地坡度情况分析报告;
(7)海岛调查成果报告。
4. 数据库成果
(1)市级、省级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库;
(2)市级、省级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库管理系统及共享应用平台。
(三)国家成果
1. 重要标准规范
(1)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
(2)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
(3)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库建设技术规范;
(4)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国家级核查技术规定。
2. 数据成果
(1)各类土地分类面积数据;
(2)各类土地的权属信息数据;
(3)城镇村庄土地利用分类面积数据;
(4)耕地坡度分级面积数据;
(5)耕地细化调查、批准未建设的建设用地调查、耕地质量等级和耕地分等定级等专项调查面积数据;
(6)海岛调查数据。
3. 图件成果
(1)国家级土地利用图、图集;
(2)城镇村庄土地利用图集;
(3)国家级耕地细化调查、批准未建设的建设用地调查、耕地质量等级和耕地分等定级等专项调查的专题图、图集;
(4)各类自然资源分布图;
(5)海岛调查专题图。
4. 文字成果
(1)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报告;
(2)第三次国土调查技术报告;
(3)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分析报告;
(4)城镇村庄土地利用状况分析报告;
(5)耕地细化调查、批准未建设的建设用地调查、耕地质量等级和耕地分等定级等专项调查成果报告;
(6)海岛调查成果报告。
5. 数据库成果
集国土调查数据成果、图件成果、文字成果及遥感影像为一体的国家国土调查数据库。
十二、三调成果与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衔接
(一)衔接原则
全面对照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历年土地变更调查和三调的工作、技术要求,本着“口径可比较、数据可分析、差异可处理”的原则,对历史调查成果进行分析和完善,并与三调衔接。
(二)衔接内容及要求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及在此基础上的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应统一转换为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调查界线应依据最新提供的国界、沿海滩涂、各级行政区划等界线资料,对原调查的相应界线进行替换,并计算和调整各级调查区域的行政界线;建立土地分类对照表,根据《技术规程》要求,对各地类进行对照检查,经调整、补充调查后转换成三调《工作分类》;研究制定统一方法,建立统一的统计和分析口径,针对技术标准提升、政策要求变化等各种因素引起的两次调查数据偏差,进行合理纠偏和修匀,保证数据可比性和延续性。
十三、实施计划
从2017年10月9日到2019年年底,开展三调工作,2020年汇总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并将全国国土调查数据成果报国务院。
(一)2017年下半年
1. 组织准备
完成国家和省级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建工作,省级以下调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由省级安排组建。
2. 技术标准准备
国家完成三调技术规程、实施方案、培训教材的编制。对地方实施方案和相关细则进行备案。
3. 宣传工作
国家制定宣传和舆情引导方案,开展有关宣传工作。
4. 启动遥感数据采集和制作工作
启动遥感数据采集,制作正射影像图(dom)。
5. 启动调查信息内业提取工作
制定调查信息内业提取技术规定,利用正射影像图,对照最新变更调查数据库,开展调查信息内业提取工作,并陆续下发各地开展调查。
6. 收集界线资料
全国三调办收集国界线、省级行政区域界线、沿海滩涂界线、海岛等资料,提供使用。
(二)2018年全年
1. 完成遥感数据采集和底图制作
继续开展卫星遥感影像采集和正射影像图制作工作,至2018年8月31日前全部完成正射影像图的制作。
2. 完成调查信息内业提取工作
根据遥感数据采集和正射影像图制作进度,至2018年年底前,全部完成调查信息内业提取工作,并陆续下发各地开展调查。
3. 技术培训
国家开展对省级调查人员和师资人员的培训;国家组织开展对承担三调国家级任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市县级自然资源基层工作人员,以及承担三调地方任务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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