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嘉峪关市信访案件2件,其中,涉及扬尘和其他污染1件、其他污染1件。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组织进行现场核查,并交办信访案件,确定由有执法权的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进行调查处理,确保高质量办结信访案件,给群众满意的答复,并按照要求及时上报中央第五督察组。具体信访案件的基本情况是:
1.受理编号570:(1)酒钢公司工业污染严重,峪泉镇黄草营村断山口村民每天生活在扬尘雾霾中,庄稼也受到影响。(2)酒钢公司新上的东兴铝业二期、索通、天成彩铝以及一个河北的铁合金企业,无审批手续或不符合审批标准,自行扩大市场,造成大量污染排放。
2.受理编号618:嘉峪关市雄关区富力花园小区北门西侧库房,每日18:00-次日03:00,有单位焚烧垃圾、橡胶制品,产生大量烟雾,气味扰民。此问题已存在一年。
对于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信访案件,我市将坚持立行立改、边督边改,严格核实、整改到位,对外公开、接受监督,实事求是、务求实效的基本原则,确保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
截止7月22日,共接到信访案件24件,其中来电16件,来信8件。涉及噪声污染5件,垃圾污染5件,油烟、噪声污染4件,油烟污染1件,水污染类1件,土壤污染类1件,垃圾、噪声污染1件,生态污染1件,其它3件,水和其它1件,扬尘和其它1件。
(督察组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931-8920515;专门邮政信箱:兰州市邮政A243号信箱;受理举报时间:2019年7月12日-2019年8月12日每天8: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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