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心灵驿站,专业知识网站!
当前位置: 心灵驿站> 资讯> 嘉峪关>>法律援助解民忧 锦旗相赠表真情

法律援助解民忧 锦旗相赠表真情

发布时间:2019-07-24   文章来源:嘉峪关新闻网   
字号:

用手机扫描二维码在手机上继续观看

手机查看

嘉峪关新闻网讯(通讯员刘莹)7月22日,受援人肖某和其家人来到嘉峪关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将一面书有“履行法律援助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锦旗送到中心工作人员手中,感谢在法援中心和办案律师的帮助下,其官司有了圆满结局。

受援人肖某和其丈夫杨某于1993年3月登记结婚,被告杨某文系杨某之子,2010年11月,杨某自书遗嘱一份,明确表述将自己位于嘉峪关市某小区的一套房屋及名下存款由其妻子肖某继承,该份遗嘱由律师进行了见证。杨某于2012年4月病逝。杨某病逝后,肖某根据其丈夫所立遗嘱,要求其子杨某文配合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却遭到杨某文拒绝,肖某认为,杨某所立遗嘱合法有效,房屋依法应当归其所有。在多次协商无果后,肖某决定将杨某文起诉至法院。由于肖某年事已高,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律师费用,在家人的陪同下,肖某找到了嘉峪关市法律援助中心,希望可以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市法律援助中心了解案情后,考虑到肖某年事已高,行动不便,决定为其开通“绿色通道”,先受理案件,再补办手续,并立即将案件指派至甘肃衡轩律师事务所,衡轩律师事务所指派该所许睿律师为肖某进行代理。许律师在收到指派通知手续后,立即与肖某取得联系,了解本案案情,收集证据材料,将杨某文起诉至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在本案承办过程中,由于肖某年纪大、家庭生活困难,并且本案也是因家庭矛盾纠纷引起的诉讼,一方面,许律师多次与被告进行协商,另一方面,积极与本案主审法官积极沟通,说明本案案情及事实原委,希望尽可能调解。在承办律师的反复沟通和不懈努力下,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本案亦取得圆满结果。

近年来,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人数日趋增多。嘉峪关市司法局就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始终认真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条例》和司法部、全国老龄委印发的《关于深入开展老年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精神,不断完善保障机制,对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明确服务重点,着力解决赡养、婚姻、财产继承和监护等老年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法律问题,重点关注高龄、空巢、失独、失能半失能、失智及经济困难老年人的法律服务和法律需求。工作中,我们进一步扩大受案范围,降低受援门槛,把民生领域与老年人保护密切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在经济困难标准的审查上,以《法律援助条例》要求的标准为原则,灵活掌握对实际困难的群众也给予了援助,对经济困难但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老年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老年人追索赡养费案件等提供法律援助,减免法律服务费。对于急需提供援助的案件,努力做到先援助,后补办手续,最大限度满足当事人需求,保护当事人权益。


祝福文案
志愿技巧
网名昵称
祝福的话
心情文案
经典语录
故事人生
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