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构建种养结合、粮草兼顾的新型农牧业结构,促进现代草食畜牧业可持续发展,确保2019年粮改饲目标任务全面完成,根据《甘肃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2019年粮改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酒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抓紧编报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决定以乡镇推荐的方式确定2019年粮改饲项目实施主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2019年全县计划实施粮改饲面积1万亩,收贮量达到3万吨以上。
二、补助方式:2019年粮改饲项目资金主要用于优质饲草料收贮补助。资金采取“先收后补、先贮后补”的方式,由规模养殖场、养殖合作社按照项目计划和实施方案先行建设,开展青贮、收贮,经县级验收合格后,通过“一卡通”或财政直拨方式将相应的财政补助资金全额拨付各实施主体。收储饲草每吨补助金额=资金总数/验收总收贮量,其中:青贮玉米占总资金的2/3,燕麦、苜蓿占总资金的1/3。
三、实施主体要求:具有较大规模青贮饲草料收贮能力的草食畜养殖场(合作社),养殖合作社必须是注册3年以上且运行规范的合作社。牛羊养殖场(合作社)须年存栏奶牛100头或出栏肉牛200头以上,出栏肉羊500只以上。养殖场(合作社)必须要有自有土地或土地租赁合同或与农户签订饲料草料收购合同,且养殖场青贮玉米、燕麦、苜蓿等饲草料面积50亩以上,养殖合作社青贮玉米、燕麦、苜蓿等饲草料面积500亩以上。项目支持收贮的饲草,必须用于当地畜牧业发展。
四、摸底内容:符合要求的规模养殖场、养殖合作社2019年自种和订单种植青贮玉米、燕麦、苜蓿等饲草种植情况及计划收贮情况。
五、报送时限及要求: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对本乡镇草食畜养殖场(合作社)饲草种植面积和饲草计划收贮情况进行调查、统计。摸底表须经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于2019年7月12日下午18:00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县农业农村局畜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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