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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每个案件都成为经得起检验的“铁案”

发布时间:2019-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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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每个案件都成为经得起检验的“铁案”

——吴杰用“工匠精神”引领司法实践

记者赵明霞

“只有精益求精,像工匠一样精雕细琢,对案件负责,对法律负责,对人民群众负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才能为社会发展稳定保驾护航。”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审判员吴杰说。

吴杰,1985年出生,2008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2009年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嘉峪关市人民法院,从事书记员工作,2012年9月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2015年9月被任命为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

凭着对法律职业发自肺腑的执着与热爱,对司法审判事业的崇敬与信仰,工作至今,作为书记员,吴杰承办各类民事案件400余件,所办案件无一程序瑕疵疏漏。作为法官,他所参与审理的包括合同、侵权、劳动争议、建设工程、婚姻家庭、知识产权、票据等各类纠纷在内的民事案件超过1000多件,其个人承办案件将近500余件,所办案件均在法定审限审结,无一错案,无一引发上访,是全院同事公认的办案能手,也是当事人眼中的好法官。

践行“工匠精神”,注重细节完美,吴杰对承办的每一起案件,从案件登记接手到最后交卷归档,总是谨慎细致,善始善终,做到庭前精心准备、庭审精细规范、庭后精确调判,确保审判程序不出纰漏。工作以来,吴杰承办的案件数量不仅在全院名列前茅,办案的质量和效果更是得到当事人及同事们一致好评。如2015年他承办的王某萍与金佛寺建设工程公司工程质量纠纷一案,案情疑难、矛盾尖锐。该案经他接手后,通过层层梳理法律关系,通过运用民事举证规则,在充分说理基础上依法作出裁判,使该起历经省、市两级法院审理长达十年之久的旧案最终尘埃落定。2016年由他办理的原告嘉峪关市清泉羊饭庄诉被告王黎清泉羊饭庄、第三人张某虎侵害商标权纠纷,上诉人张某霞与被上诉人嘉峪关市中医医院劳动争议纠纷,原告杨某兴与被告许某群、石某春民间借贷纠纷三案入选2016年度嘉峪关市法院十大审判典型案例。同时,原告嘉峪关市清泉羊饭庄诉被告王黎清泉羊饭庄、第三人张某虎侵害商标权纠纷案还被省高院评选为2017年度甘肃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在忙于审判实践的同时,他还钻研司法理论研究,其撰写的《对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的几点思考》获第24届全国法院学术论文优秀奖。

“当事人满意,社会公众认可,是评判法官工作好坏的唯一标准。”吴杰说。为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司法的公正与温暖,在多年的审判实践工作中,他在查清案件事实基础上,通过辩法析理、真情说服,耐心倾听,综合运用“换位思考法”“亲情感化法”“时间成本法”等方法与当事人谈心谈话、讲理讲法, 使一些原本情绪激动、矛盾激烈的案件减少了对立冲突,最终以调撤方式化解了矛盾。

“先正其身,再谋其事”,清正廉洁是一名法官的生命线。吴杰时刻提醒自己要心存敬畏,“切实做到不为蝇头小利而失法官气节,坚决避免因一时糊涂而酿千古之恨”,在权与法、情与法、钱与法的矛盾抗衡中,始终保持人民法官的高尚情操,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人生是一粒种子,种下什么就收获什么。2013年,吴杰被市总工会授予“ 嘉峪关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十佳标兵”荣誉称号;2014年、2018年两次被评选为全省优秀法官;2017年荣记个人三等功一次,并被市委宣传部评选为2017年度最美雄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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