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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州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8年决算公开情况

发布时间:2019-10-25   文章来源:瓜州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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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实施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负责行使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3.负责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4.负责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5.负责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6.负责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7.负责行使工商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人行道、楼群院落、店外无证(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

8.负责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主要包括对主干道以外道路乱摆摊点、乱停乱放机动车、非机动车等影响车辆、行人通行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9.负责执法检查、审查和督办行政案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行政执法工作考核等执法监督工作。

10.负责落实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举报、投诉及纠纷案件的处理工作。

11.履行法律、法规、规章或者省政府规定的有关城市管理的其他职责。

12.配合民政部门对沿街乞讨人员进行劝返、管理。

13.对全县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门前“三包”进行监督、管理和处罚。

14.负责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执法局内设综合办公室、法制股、综合管理执法监察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四大队、五大队7个股室。

1.综合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档案、信息、保密、会议组织和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负责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组织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议案、提案和建议;负责本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单位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及群团工作;协助做好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法制股

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负责依法行政能力建设;落实学法制度,组织依法行政及新颁布法律知识学习,抓好本单位有关法律法规、综合法律知识培训,执法人员考核和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做好城管执法宣传工作;负责落实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及加强改进制度建设:建立建全并落实行政决策等依法行政各项制度,拟制或审核本单位规范性文件;负责城管执法的检查、监督;承办城管执法信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工作;配合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调查,提出行政处罚建议;负责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对口衔接、文书接送、执法协调工作;负责对城市管理方面违章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审核;负责城管执法相关文书的制定印发;负责行政审批、协调、衔接行政服务中心各项工作;负责行政许可案卷的制作和行政处罚案卷的审核、装订及归档;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3.综合管理执法监察一大队

负责瓜州火车站至文化街中线以北(包含名人广场院内四周、塑胶操场、光明园)西至县污水处理中心东至省道314线区域内的综合执法监察管理工作,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4.综合管理执法监察二大队

负责文化街中线以南至渊泉街中线以北、西至原建筑垃圾场东至省道314线区域内的综合执法监察管理工作,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5.综合管理执法监察三大队

负责渊泉街中线以南至南市街中线以北、西至原建筑垃圾场东至省道314线区域内的综合执法监察管理工作,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6.综合管理执法监察四大队

负责南市街中线以南至公园街中线以北、西至瓜瓜路西大桥东至省道314线区域内的综合执法监察管理工作,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7.综合管理执法监察五大队

工作职责:负责公园街中线以南至十工山口、西至瓜瓜路西大桥东至省道314线区域内的综合执法监察管理工作,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无下属事业单位。

三、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情况分析说明

1.收入结构分析:2018年我局总收入3685838.7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67838.76元,占总收入的96.8%;上年结转资金(存量资金)118000元,占总收入的3.2%。

2.支出结构分析:2018年我局总支出3145838.76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2575208.22元,约占总支出的81.86%;住房保障支出207390.00元,约占总支出的6.593%,社会保险支出228940.54元,约占总支出的7.28%,其他支出134300元,约占总支出的4.27%,为本年拨付的存量资金,主要用于市容市貌环境卫生整治。

(二)“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1040元,占预算11200元的9.29%;较上年增加1040元,上升100%。主要是单位上年未发生接待费,本年发生公务接待1次,13人。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预算0元的0%。全年因公安排出国(境)团组0批,共计0人。

2.公务接待费支出1040元,占预算11200 元的9.29%。比2017年增加1040元,上升100%, 全年公务接待1批次,13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 元,占预算0元的0 %。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预算0 元的0%。

(2)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元,年度本单位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4720元,比2017年增加81206.72元,增长41.96 %。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工作职责及管理范围增加 。

2.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388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38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用说明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 辆;单位价值50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54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对电动执法车购置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40000元。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电动执法车购置项目自评得分为9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40000元,执行数为54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更高、范围更广;二是增强民众对城市管理工作和城市市容市貌的满意度。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因招投标过程中耗时较长,使得资金未能按时支付;二是车辆办理入编及挂牌过程中涉及各类政策规章制度等,未能及时办理车辆牌照。

电动执法车购置项目绩效自评综述:电动车购置项目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城市管理执法车辆保障工作的通知》(建督〔2016〕233号)文件精神,对城市管理工作提供了极大地便利,使城市管理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为民众创造了更好的城市环境和氛围,群众满意度很高。综合考评得分92分,等级为“优”。

四、附表

1.决算信息公开表

2.绩效评价报告及绩效自评表

五、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县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不包括司机工资);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会议费:反映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支出。

培训费:反映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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