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经济形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调控和综合平衡、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二、机构设置情况
瓜州县发展和改革局,内设机构9个:综合办公室、发展规划股、改革经贸股(瓜州县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交通能源股、农村经济股、社会发展股、环资产业协调股、瓜州县西部大开发办公室、瓜州县国防经济动员办公室(县以工代赈办),挂靠正科级行政机构1个:瓜州县物价局,下设副科级行政机构1个:瓜州县物价检查所,下属正科级事业单位1个:瓜州县项目策划中心。本单位为财政拨款、独立核算的行政单位。
三、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收支决算情况分析说明
2018年收入合计6233859.20元,其他收入857414.50元,占总收入的13.75%;财政预算拨款收入5376444.70元,占总收入的86.2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276444.70元,占总收入的84.64%;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0000元,占总收入的1.86%;总支出6256365.20元,其他支出857414.50元,占总支出的13.70%;基本支出5276444.70元,占支出总额84.34%;其它支出122506.00元,占支出总额1.96%;年末无结转结余。
2018年收入合计6233859.20元,财政预算拨款收入5376444.7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276444.70元,占总收入的86.25%;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0000元,占总收入的1.86%。总支出6256365.20元,基本支出5276444.70元,占支出总额84.34%;其中:人员支出4745644.70元,占基本支出的89.94%,公用支出530800.00元,占基本支出的10.06%。其他支出857414.50元,占总支出的13.70%。项目支出:112506.00元,占支出总额1.96%;其中: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112506.0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00.00%。
(二)“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实际支出28481元,占预算31900元的89.85%;较上年增加2338元,上升8.94%。主要是项目投资对接、调研、招商引资等工作的接待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预算0元的0%。全年因公安排出国(境)团组0批,共计0人。
2.公务接待费支出28481元,占预算31900 元的89.85%。比2017年增加2338元,上升8.94%,全年公务接待27批次,353人。主要是项目投资对接、调研、招商引资等工作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 元,占预算0元的0 %。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预算0 元的0%。
(2)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元,年度本单位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0,800.00元,比2017年增加48939元,增长10.16 %。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较上年度有所增加 。
2.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18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
3.国有资产占用说明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元以上通用设备115台/套,单价100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无开展绩效评价的一般公共预算项目。
四、附表
决算信息公开表
五、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财政补助收入):指单位从县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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