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中共南岔镇委员会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2.讨论决定本镇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3.领导镇政权机关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4.加强镇党委对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和基层政权的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镇单位的干部。
6.领导本镇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计划生育工作。维护本辖区内的社会稳定。
7.加强镇党委自身队伍建设。
8.承办上级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南岔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主要职责
1.检查和督促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
2.负责主持本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筹备并召集下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预备会议。
3.审查和批准本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
4.听取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工作情况的报告,监督和支持镇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工作,检查和督促镇政府对镇人民代表大会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
5.根据镇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计划、财政预算和民政工作实施计划的部分变更。
6.督促镇人民政府办理人民代表大会交办的议案和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7.组织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视察、调查,联系代表和指导代表小组开展活动。
8.受理人民群众对镇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申诉。
9.指导选区依法罢免和补选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10.办理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交办或委托的工作。
(三)南岔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
1.执行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政府的决定和命令,发布本级政府的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民政、社会保障事业和财政、公安、司法行政、人口与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加强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探索当前繁荣农村经济的有效形式,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落实强农惠农措施。
4.加强公共管理,着力改善民生。改进服务方式,提高行政效能,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
5.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依法行政,保护村级集体财产和农民私有合法财产,保障农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6.加强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加强党对农村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
7.承担安全监督、土地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职责。
8.加强镇干部职工自身队伍建设。
9.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内设机构
1.党政综合办公室
负责办理镇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日常工作,负责镇纪检监察、组织、人社、民政、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财务、综合统计、文秘、档案、信访接待、社会保障、就业服务、机关后勤工作等,完成镇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经济社会发展办公室
负责镇经济发展规划、安全生产监管、统计和审计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和惠农强农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等工作;负责企业、经贸、旅游、开发、市场监管、村政建设、环境保护监管等工作。负责镇社会发展规划的拟定及组织实施;负责镇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广播影视工作。
3.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负责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的宣传,依法管理镇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负责镇人口计划生育目标的落实,指导和管理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的工作。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挂人民武装部的牌子)
负责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国防动员、征兵、民兵训练、预备役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全镇范围内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调配合执法部门齐抓共管,整治社会治安,预防犯罪,保障社会稳定;抓好安全文明村组的建设,发挥好治保民调组织的作用,调查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及时解决热点、难点问题。负责法律宣传教育,民事纠纷的调解。
(二)无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三)其他事业单位
南岔镇人民政府下属5个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包括:农业服务中心、农经财政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动植物疫病防控和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中心。
三、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情况分析说明
南岔镇2018年度收入1169786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650735元、事业收入0元、其他收入1047130元。年初结转结余1201152元。2018年支出12538530元。年末结转结余360488元。
(二)“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实际支出30201元,占预算9万元的33.6%;较上年减少5800元,下降16.17%。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的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预算0元的0%。全年因公安排出国(境)团组0批,共计0人。
2.公务接待费支出10001元,占预算40000元25%。比2017年减少了1900元,下降15.85 %,接待批次45,接待人数223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0200万元,占预算50000元的40.4 %。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200元,占预算50000元的40.4%,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元,年度本单位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39023元,比2017年增加658370元,增长35.8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7596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875966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75966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3.国有资产占用说明
2018年年末资产总额23761996元,其中固定资产20175425元,共有车辆5辆,其中主要领导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50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附表
决算信息公开表
五、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财政补助收入):指单位从县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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