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中共七墩回族东乡族乡委员会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乡党 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2.讨论决定本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3.领导乡政权机关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 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4.加强乡党委对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和基层政权的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 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乡单位的干部。
6.领导本乡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计划生育工作。维护本辖区内的社会稳定。
7.加强乡党委自身队伍建设。
8.承办上级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七墩回族东乡族乡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主要职责:
1.检查和督促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
2.负责主持本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筹备并召集下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预备会议。
3.审查和批准本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对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
4.听取乡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工作情况的报告, 监督和支持乡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工作, 检查和督促乡政府对乡人民代表大会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
5.根据乡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计划、财政预算和民政工作实施计划的部分变更。
6.督促乡人民政府办理人民代表大会交办的议案和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7.组织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视察、调查,联系代表和指 导代表小组开展活动。
8.受理人民群众对乡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申诉。
9.指导选区依法罢免和补选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10.办理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交办或委托的工作。
(三)七墩回族东乡族乡人民政府主要职责:
1.执行乡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政府的决定和命令,发布本级政府的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 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民政、社会保障事业和财政、公安、司法行政、人口与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探索当前繁荣农村经济的有效形式,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落实强农惠农的措施。
4.加强公共管理,着力改善民生。改进服务方式,提高行政效能,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
5.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依法行政,保护村级集体财产和农民私有合法财产,保障农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6.加强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加强党对农村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
7.承担安全监督、土地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职责。
8.加强乡干部职工自身队伍建设。
9.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七墩回族东乡族乡为三类乡镇,乡党政机关内设机构设3个,事业单位设4个。
(一)内设机构
1.党政综合办公室
负责办理乡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日常工作及各项重大工作的督促、检查、落实;承办乡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文件文稿的起草、审核、印发及上传下达、文书档案管理、机关内务、后勤管理等日常工作;负责纪检监察、组织、人社、民政、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财务、综合统计、文秘、档案、社会保障、就业服务等具体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和日常公务接待;完成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2.经济社会发展办公室
负责本乡经济发展规划、安全生产监管、统计和审计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和惠农强农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等工作;负责企业、经贸、旅游、开发、市场监管、村政建设、环境保护监管等工作;负责乡集镇和村组居民点的规划、建设、管理以及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执行,做好建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的监管;负责本乡社会发展规划的拟定及组织实施;负责本乡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广播影视工作;负责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的宣传,依法管理本乡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本乡人口计划生育目标的落实,指导和管理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的工作。
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指导协调全乡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法制宣传,民事纠纷调解、合同公证、协调处理民族宗教事务预防犯罪,维护保障基层社会稳定;负责国防动员、征兵、民兵训练、预备役管理等具体工作。
(二)事业单位
1.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负责农业、农技、农机技术推广服务工作;承担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和合同纠纷的仲裁;负责农业技术的示范和推广,开展新技术、新成果的试验和科技培训,做好农作物病虫害的监测和防治,搞好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引进、推广、培育适应本乡的新品种;负责乡镇林业、水利、畜牧、渔业种养殖业技术指导信息等服务工作;宣传贯彻林业法规和政策,提供林果技术服务,负责全乡造林绿化工作,防风林带建设,绿色通道建设和野生动、植物保护,以及林木病虫害的防治工作,引导农户营造经济林,建立健全退耕还林档案,负责落实退耕还林政策;贯彻落实有关农机政策,做好农机管理和技术服务,指导农户提高机械化水平和利用率,及时组织开展驾驶员培训和拖拉机的安全检查、审验工作;贯彻落实畜牧业发展政策,做好畜禽良种引进,优质饲料、饲草的推广工作,开展畜禽疫病预防、监测、检疫,指导农户科学养殖,发展规模生产;负责全乡动植物疾病防控和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工作;负责监管全乡人畜饮水设施及斗渠以下水利设施。
2.财政所
负责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工作,并监督村级会计业务、财务审计,帮助建立健全各项资金管理制度;负责各类惠农资金核算核拨工作,参与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等工作;负责本乡机关的财务管理工作;引进项目、资金,进行全乡经济发展状况的调查研究;负责新上项目的考察、论证,做好本乡招商项目的筛选。
3.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负责社会保障工作,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做好劳动保障工作和合作医疗管理工作;负责劳务输出管理工作;做好劳务输转和人力资源档案建设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劳务输转台帐,并积极引导督促务工人员加入劳务产业协会,并建立劳务输入、输出基地;负责贯彻执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开展以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保健为内容的宣传、服务、咨询等各项服务工作;负责本乡辖区内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4.文化服务中心
负责全乡文化建设和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管理全乡各类文化体育活动设施,并搜集、整理、弘扬民间优秀作品;负责乡镇文化广播影视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农家书屋”的建设和管理。
三、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情况分析说明
2018年全年财政拨款收入5885023元,年初结转和结余962821元,全年支出6564717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00272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79529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645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7022元,节能环保支出157081元,农林水支出738607元,住房保障支出310921元,其他支出614640元。
(二)“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实际支出63028元,占预算90000元的70.03%;较上年减少10847元,下降17%。主要是我单位节俭开支 。具体情况如下:我单位按照要求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预算0元的0%。全年因公安排出国(境)团组0批,共计0人。
2.公务接待费支出4080元,占预算40000 元的10.2%。比2017年减少了4182元,下降50.6 %, 全年公务接待30批次,105人。主要是巡查、调研、党建、精准扶贫督查等工作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8948 元,占预算50000元的117.9 %。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8948元,占预算50000 元的117.9%,主要用于公务车加油、etc充值、保养、维修维护、购买车险等支出。超出预算主要是:七墩回族东乡族乡距离瓜州县城110公里,致使我单位公务车辆燃油费和etc充值费与其他乡镇相比费用增加。另外,此辆公务车使用年限长达10年,车体老化,致使车辆保养费以及维修维护费增加。
(2)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元,年度本单位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91243元,比2017年增加229616元,增长23.88%。主要原因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包括未休假补贴;村组干部工资的增加;职工工资的调整。
2.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18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
3.国有资产占用说明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度我单位无开展绩效评价项目。
四、附表
决算信息公开表
五、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财政补助收入):指单位从县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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