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及时、有序、高效、无害化处理肺炎疫情医疗废物,生态环境部于2020年1月21日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酒泉市生态环境局敦煌分局迅速部署,第一时间开展对重点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收集、贮存,医疗废物运输环节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专项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医废贮存场所的警示标识、防雨淋、防扬撒、防渗漏、封闭措施、专(兼)职人员管理等规定的落实情况,以及各类台账记录齐全情况等。
截止2月8日15:00时,累计出动执法人员53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7台次,对辖区内医疗机构,1家医废处置中心,2个污水处理厂(包含乡镇污水处理站)、1个水源地等重点区域进行检查,检查医疗机构累计28次。
目前,建立了医疗废物处置报告制度,每日报送医疗废物处置情况。2月7日,敦煌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累计实际收集量 0.59 (吨),实际处置医疗废物量为 0.59吨,医疗废物处置正常。自1月20日至2月7日,累计处置医疗废物10.55吨。我市医疗废物做到日产日清,全部安全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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