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日报讯(武晓霞 潘静霞)记者从市医保局了解到,面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市医保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就疫情防控工作进行扎实安排部署,细化防控工作措施,积极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工作。
切实消除医疗机构资金垫付压力,确保患者救治不因费用问题受到任何影响,截至1月31日,市医疗保障局已向集中救治定点医疗机构市医院预拨付医保资金共计150万元;市医疗保障局与3家重点医疗机构以及62家药品配送企业进行了工作信息对接,确保疫情防控所需的干扰素、血必净、莲花清瘟等药品的及时储备和有效供应;会同市财政局、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积极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的紧急通知》《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工作的补充通知》,对确诊或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使用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符合卫生健康部门制订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的,临时性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对基本医保参保人员中,确诊或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实施综合保障,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市财政部门分类给予补助,对本地参保患者和异地参保患者均实施“先救治、后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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