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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关于全面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第3号)

发布时间:2020-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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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差异化的区域防控和恢复经济社会秩序有关要求,我市无确诊病例,属低风险区。在“严防输入”的基础上,全面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火车站、高铁南站、长途汽车站、机场以及高速公路,进入市区通道的检疫卡继续保留,检疫措施继续执行。通过手机扫二维码等方式查询证明近期无省外旅居史的,不再检疫登记。其它国道、省道、县道所设检疫卡一律取消。

二、省内班车、市内出租车、公交车、农村公交车达到防疫条件的,陆续恢复正常运营,执行上座率不超过50%、一班次一消毒、开窗通风等措施。

三、来嘉返嘉人员需提供“健康出行码”或健康证明。来自低风险区的不需居家隔离,中风险区的进行信息登记、健康监测,高风险区的单人单间居家隔离或定点宾馆隔离14天。

四、租房居住生活的外省来嘉返嘉人员,由所在社区、园区、企业或村委会负责落实管控措施。对于来嘉返嘉务工人员,要认真落实企业管控主体责任、社区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管控监管责任。

五、省内外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继续严格实施集中隔离、流行病学调查、医学观察等措施。居家隔离留观的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管控措施,不按要求执行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六、滞留在省外的大中小学师生3月1日后返程。返回后,按本通告第三条规定执行。

七、企业、重大项目集体通过包车等方式从外省组织务工人员来嘉的,由出发地开具无疫源接触史证明或健康证明,可直接投入工作,但须实行封闭式管理。

八、酒店、购物中心、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便利店、药店、餐饮店、理发店等各类商业门点,在达到防疫条件的情况下有序恢复营业,合理安排营业时间,严格实施场所消毒等防控措施。

九、继续禁止群体性聚餐、宴席、聚会、聚集娱乐、文艺演出、体育赛事、展览、展销、展会、人才招聘会等大型公共活动和群众聚集性活动。

十、我市居民有外出需求的,可通过健康甘肃手机APP、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微信公众号和“健康新甘肃”微信小程序,按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进行申领。申领咨询热线12320。

 

 

 

嘉峪关市新冠肺炎联防联控领导小组

2020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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