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日报讯(赵明霞 李维涛)近日,市住建局制定发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工复工工作指南。
指南明确,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明确建设单位作为项目疫情防控首要责任方,总体牵头负责项目疫情防控工作;施工单位是疫情防控直接责任方,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要建立健全疫情防控相关规章制度,成立防控机构,配备项目专(兼)职防控人员、门卫值守人员、体温检测等人员相应的防控设备;监理单位要做好本单位办公场所及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协助建设单位、督促施工单位落实项目疫情防控工作。
指南规定,要建立施工人员健康档案,确保物资场地保障,全面实施封闭管理,加强公共区域管控,严格管控人员流动和聚集,及时科学处置突发情况。
指南要求,要严格落实开工复工安全条件复核,确保达到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条件后,报市住建局相关机构复核同意后方可开工复工。严禁无计划、未复查或不满足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条件擅自施工。
指南强调,要强化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在疫情解除之前,建设单位应及时向住建部门报送相关信息。
上一篇 : 水务局:全面保障疫情防控期间饮水安全
下一篇 : 市政协委员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