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冯春杰杨续)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玉门市人民检察院严格落实高检、省院、市院新冠肺炎的防控部署,采取四项措施推进防控机制,稳控特殊群体,严防疫情蔓延,筑牢社区矫正安全防线。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完善防控预案。疫情发生后,玉门市院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基层司法所较多、矫正人员分散的实际,制定《社区矫正疫情防控工作安排》,明确工作职责和要求,确保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的监督全覆盖、无盲区。针对社区矫正对象及管控环境的特殊性,玉门市院及时会同司法行政机关召开疫情协调会,完善疫情防治机制和社区疫情应急预案,制定社区矫正群体零疫情、零违规和零感染的“三零”目标,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安排上,确保责任到人、防控到位、措施完备。
二是灵活监督方式,加强风险排查。为杜绝交叉感染风险,建议司法行政机关暂停社区矫正人员集中培训、学习、服务的聚集性活动。为保证防疫期间监督措施落实,充分发挥检察巡视、“智慧检务”、“活力网格”、“雪亮工程”等科技系统,统筹社会力量,通过线上巡查、电子定位、电话抽查等信息手段开展日常监督,全面掌握社区矫正人员的行动轨迹,监管措施。依托建成的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网络体系,加大掌握对社区矫正人员及其亲属中是否有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情况、有无同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人员密切接触的情况,是否前往或途径疫区的情况,保证监督工作不断线、不缺位。
三是严格外出审批,积极宣传引导。在疫情防控期间,严把请假外出关,暂停外出请假审批;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必须严格审核外出事由、外出时间、外出地点,报备检察机关后方能外出;对已请假外出的,如当地疫情管控不能按期返回的社区矫正人员,通过电话、微信等渠道办理续假手续,但每日必须报备行动轨迹,落实跟踪管控措施;对返回的社区矫正人员,加强与当地疾控部门、街道、社区衔接,根据实际情况和卫健部门的要求落实居家隔离,随时与各司法所联系,确保突发事件预防在先、协调联动。充分运用信息平台的科技手段积极宣传疫病防治法规政策,加强社区矫正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个人防护能力,保证矫正执法不松懈,防范管控更高效。
四是注重舆情监测,落实报告制度。玉门市院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密切关注社区矫正网络舆情,严控社区矫正人员散布、传播关于疫情的不实消息,发现负面舆情及时上报,依法妥善处理。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及时告知矫正人员违反疫情防控法律规定被追究法律责任的典型案例,反馈国家当前疫情防控阶段性成效,正面引导社区矫正人员科学理性应对疫情,正确认识自己的身份,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并将社区服刑人员疫情防控期间表现纳入日常考核范围。严格落实专人值班制度,根据疫情发展趋势,完善每日15时前将社区矫正疫情防控情况上报市院的“日报告”、“零报告”和重大事项随时报送制度,确保在疫情期间,防范有力、处置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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