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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州县司法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5-07-19 00:02   文章来源:瓜州县人民政府网   阅读量:6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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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部门概括

1.部门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部门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部门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3.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4.非税收入情况说明

5.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说明

6.项目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7.“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8.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9.名词解释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附件: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8.“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9.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表

10.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1.政府采购预算表

根据《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我部门积极开展预算公开工作,现将我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导检查工作。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司法行政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制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县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清理工作,负责政府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承办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工作,负责县政府行政应诉案件的办理工作。 4.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审核县直部门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5.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拟订法治宣传教育实施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 6.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建设,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开展涉外法律服务工作。

7.负责全县基层司法所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负责全县社区矫正工作。 9.承担本系统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本系统的财务、装备、档案、办公设施设备、基层业务用房等物资装备和后勤保障工作。 10.指导本系统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负责组织全县司法行政机关干部职工和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业务培训。

11.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1.内设机构

瓜州县司法局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行政执法监督股、审查备案与行政复议股、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股、基层管理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7个股室;下属15个司法所。

司法局核定编制50人。其中行政编制42人、工勤人员1人、事业编制7人。现有在职职工47人,其中局机关22人(行政编制16人、工勤人员1人、事业编制5人)乡镇司法所25人(行政编制25人)。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无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3.其他事业单位

瓜州县司法局下属2个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即: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我部门坚持“过紧日子”思想,部门预算一般性支出按照不低于15%的幅度进行了压减,从严从紧编制了部门预算。

部门收支包括本级及二级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计848.05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40万元,增加19.77%,主要原因是:1、人员工资有所增长;2、项目资金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48.05万元,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相应地,部门预算支出安排848.05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40万元,增长19.77%。其中:基本支出预算723.5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24.5万元。

1.基本支出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23.55万元,与2019年614.05万元相比,增加109.5万元,增长17.83%,主要原因是:落实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养老金提标政策。

2.项目支出

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124.5万元(含非税),与2019年94万元相比,增加30.5万元,增长32.45%,主要原因是: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数额增加。

3.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2020年财政拨款安排848.05万元,与2019年708.05万元相比,增加140万元,增长19.77%,主要原因是:落实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养老金提标政策。

公共安全支出678.06万元,与2019年581.54万元相比,增加96.52万元,增长16.6%,主要原因是:1、职工工资福利增加;2、项目资金(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增加。

教育支出4.63万元,与2019年0万元相比,增加4.63万元,主要原因是:教育培训费是按工资额提取的,是2020年预算新增加的项目,2019年没有此预算。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38万元,与2019年50.51万元相比,增加14.87万元,增长29.44%,主要原因是:养老金缴费制度改革。

卫生健康支出47.8万元,与2019年33.34万元相比,增加14.46万元,增长43.37%,主要原因是:职工保险增加。

住房保障支出52.18万元,与2019年42.67万元相比,增加9.51万元,增长22.29%,主要原因是:职工住房公积金增加。

(二)部门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19年减少0万元,下降%,主要原因是:无。

2.公务接待费4.0万元, 比2019年增加1万元,增长33.33%,主要原因是:加大业务工作指导检查。预计接待30批次,25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9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07万元,比2019年增加2.27万元,增长33.38%,主要原因是:一是基层业务量增加需下乡指导督查车辆使用频繁;二是车辆日渐磨损需要更换相关配件及保养。公务用车辆保有量1辆。

5.培训费2.90万元,比2019年减少4.1万元,下降58.57%,主要原因是:2020年按照工资总额计提培训费。

6.会议费1.44万元,比2019年减少1.46万元,下降50.34%,主要原因是:减少会议,压缩开支。

7.机关运行费98.43万元,比2019年减少4.88万元,下降4.72%,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开源节流。

(三) 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23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223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货物类采购预算66.5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66.5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56.5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156.5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四)非税收入情况说明

2020年涉及非税收入项目1个,计划征收20万元,主要是:公证收费。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六)项目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20年,按照指向明确、具体细化、合理可行的原则,对2个项目支出编制了绩效目标,涉及财政资金124.5万元,具体项目是:一是聘用政府法律专家服务经费12.5万元;二是政法转移支付112万元。我部门将认真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完善评价指标体系,规范评价标准,确保绩效评价结果真实、公正、客观、准确。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核定“三公”经费预算13.07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19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

2.公务接待费4万元, 比2019年增加1万元,增长33.33%,主要原因是:加大业务工作指导检查。预计接待30批次,25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0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9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07万元,比2019年增加2.27万元,增长33.38%,主要原因是:一是基层业务量增加需下乡指导督查车辆使用频繁;二是车辆日渐磨损需要更换相关配件及保养。公务用车辆保有量1辆。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上年末固定资产总额为339万元,本年新增50万元。其中:办公用房1784.31平方米,价值99.24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价值21.95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个),价值0万元。

(九)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文件规定,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不包括司机工资);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会议费:反映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支出。

培训费:反映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我部门郑重承诺,本次公开的所有数据真实、完整。

附件:瓜州县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瓜州县司法局绩效项目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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