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新闻网讯(嘉峪关日报全媒体记者潘霞 通讯员高晓燕)5月19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市人社局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有关规定,协调税务、财政等部门,完成2月份企业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退费工作,共为254户缴费企业退还社会保险费263.09万元,其中:养老保险费222.15万元,失业保险费13.94万元,工伤保险费27万元。
此次退费采取“不见面”经办服务模式,即在核准单位已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的基础上,由税务、人社、财政经办机构按要求将费用直接退至单位账户,单位无需提交任何申请资料。中小微企业和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的退费金额为2月份已缴纳的养老、工伤、失业保险费的单位缴费部分;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的退费金额为2月份已缴纳的养老、工伤、失业保险费的单位缴费部分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