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新闻网讯(嘉峪关日报全媒体记者潘霞)日前,记者从市林草局了解到,根据《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停止受理木材运输等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市从2020年7月7日起,已停止受理木材运输许可申请,停止办理木材运输证。
据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于2019年12月28日经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森林法》取消了木材运输许可审批事项规定,加强了六方面的内容,包括:加强森林权属保护;实施森林分类经营;强调规划统领;加强森林资源保护;改革林木采伐管理制度;强化目标责任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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