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日报讯(嘉峪关日报全媒体记者潘霞 通讯员王伟)7月13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根据有关文件要求,我市中小微企业可享受两项有关就业政策扶持。
从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中小微企业新增吸纳本市劳动力且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按1000元/人标准给予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奖补;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按2000元/人标准给予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奖补。
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各地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以上两条政策不可重复申请。申报时间为2020年7月至12月。
上一篇 : 【决胜全面小康】市住建局积极探索城市基层党建新模式
下一篇 : 【文明嘉峪关】我市以问题为导向持续向创城难点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