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新闻网讯(嘉峪关日报全媒体记者潘霞通讯员何立贵)近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自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五至三级的企业在职职工,在取证之日起12个月以内可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补贴标准为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今年1-8月,我市共为357名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在职职工发放技能提升补贴52.25万元。
通过发放技能提升补贴,有效激发了企业职工学技能、提素质的积极性,对职工实现稳定就业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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