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中心、各股室、各定点医药机构:
为充分发挥公众对医疗保障工作的监督作用,进一步规范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服务行为,维护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权益。通过组织推荐、资格审查、面向社会公示等程序,经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聘任王彦春等12名同志为瓜州县医疗保障局医保基金运行义务监督员(以下简称“义务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义务监督员名单
王彦春县政协委员、甘肃东诚众劦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总经理
赵海玲县政协委员、甘肃尚观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正升柳园辉铜山有限责任公司副总兼柳园供水公司经理
王艳中共瓜州县委宣传部文明办主任
杨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员
蒲冬花渊泉镇福利巷社区网格组长
张娟渊泉镇瓜州巷社区网格组长
李福有县信访局退休职工
赵克勤县政府办公室退休职工
俞慧枫县社会保险局退休职工
张福成县电信局退休职工
王发明三道沟镇社区退休干部
二、义务监督员聘任期限
聘期两年,自2020年4月1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止。
三、工作要求
1.依法依规。根据县医疗保障局委托或授予的工作职责,依法依规开展对定点医药机构的监督,工作上接受县医疗保障局的业务指导,工作行为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涉及国家、商业秘密和侵犯个人隐私。
2.联络报告。义务监督员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县医疗保障局反映,重大问题由县医疗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单位)解决。每季度向县医疗保障局报告义务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自觉服从县医疗保障局管理调度,按要求参与监管、执法活动。
3.积极协同。根据邀请,参加县医疗保障局组织的有关会议、培训、调研、考察等活动;参与县医疗保障局医保基金监管措施办法的研究制定工作;参加县医疗保障局开展的日常监管、监督执法等工作。
瓜州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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