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费用报销已经开始了。
为减轻慢性疾病患者的医药费负担,确保符合条件的慢性疾病患者及时享受到医药费补助待遇,现就2020年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特殊疾病患者产生的门诊费用报销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销对象
凡在2020年度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且已纳入敦煌市医保局慢病管理的患者。
二、报销截止时间
截止2020年11月30日。
三、报销地点
敦煌市三危西路111号市民中心E服务大厅窗口17号-18号
四、报销范围
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特殊疾病患者递交2019年12月1日-2020年11月30日之间在公立医院门诊购药发票及原始处方(药店或民营医疗机构发票不予报销);不在此时间范围内的票据不予报销。
五、所需资料
报销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持公立医疗机构门诊正式发票、处方、社会保障卡复印件等资料到本人所申报门诊慢性病的医疗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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