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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市坚持“清、定、筛”选好“领头雁”

发布时间:2020-12-17   文章来源:敦煌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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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市严把村(社区)“两委”换届人选资格审查关,持续强化各级党组织的领导指导和定向把关作用,严格执行人选标准,把牢底线要求,通过届末考核“清”、负面清单“定”、资格联审“筛”的方法,对130余名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逐级筛选、逐人把关,坚决把不符合条件的人选排除在外,确保换届选举平稳有序开展。

一是届末考核“清”队伍。在村“两委”换届启动前,认真组织开展村干部“一述三评”届末考核,通过村干部述职、民主测评、综合考评、个别谈话等方法对村干部进行届末考核,全面掌握每个村级班子运行情况和每位村干部的德才表现、履行职责、工作实绩、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村级后备干部人选情况。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届末考核综合评价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村干部,明确不能作为新一届村干部候选人。

二是负面清单“定”资格。根据省、市人选资格标准,组织市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11个市直单位(部门)细化提出17条具体的负面清单,由市委市政府统一研究确定村“两委”干部候选人资格审查标准,坚决把受过刑事处罚、“村霸”、涉黑涉恶涉乱等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挡在门外。

三是资格联审“筛”人选。市镇两级分别成立村(社区)“两委”换届领导小组,严格落实联审机制,村(社区)“两委”成员候选人由乡镇负责审查把关,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候选人由乡镇初审后提交市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组织部、民政局统一组织市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等11个市直单位(部门)进行审查把关,逐一“过筛子”,筑牢“防火墙”,确保不符合资格的人员一律挡在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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