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市多措并举,积极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全面规范、公开公平、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度和获得感。自“好差评”体系建立以来,累计接受办事群众和市场主体评价并纳入国家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361239次,满意度超过100%,实现零差评。敦煌市一体化平台评价纳入“好差评”系统比例和评价质量均居酒泉各县(市区)第一名,标准化纳入办件和评价比例均居全省第一。
一是加强统筹结合,多渠道部署评价系统。在自助办理终端、自助查询终端、手机端、网上端、微信端、窗口端同步部署服务评价系统;在市民中心100个前台窗口设置100台评价平板,对线下窗口业务办理进行评价;在自助办理一体机、自助查询机、一体化平台敦煌子站、手机端、微信端同步部署线上评价渠道,对线上业务办理作出评价,实现“线上+线下”全覆盖,“自助端+移动端+网上端”同部署。同时,通过线下大厅设置意见箱、“找茬岗”、“找茬办”等措施,实现政务服务评价“兜底”,做到“能办能评、随办随评”。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全市统一规划、设计、制作宣传海报、宣传视频、宣传简讯、宣传标语等,在全市范围内,充分利用室内外LED、户外广告、公交站台、广播、报纸等各种新闻载体、多渠道、多方位、立体化进行宣传和解读政务服务“好差评”体系,让办事群众充分理解评价内容和评价反馈督办机制,培养办件评价意识,实现群众主动评价。此外、税务、公安等部门单位还积极设置扫码评价等多种评价方式,力求做到“一次一评、一事一评”,评价结果100%纳入“好差评体系”。三是做好数据对接,确保平台互联互通。敦煌市直接对接甘肃省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调取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评价界面;制定出台《敦煌市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实施方案》,严格按国家政务服务“好差评”要求,统一设置“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非常不满意”五个评价等级;在市民中心和各镇、村(社区)便民大厅等政务服务机构严格执行“好差评”制度,破解以前“评价标准不统一、评价结果难汇总”的局面,实现政务服务质量评价“一套标准、一把尺子”。
四是建立考评机制,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将考核制度与“好差评”工作相结合,倒逼窗口工作人员转变作风,不断提高综合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从而推动政务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实现政务服务绩效由企业和群众来评判。依托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立评价数据实时汇总分析统计功能,对线上线下办件评价进行监察,对办件评价对象的时间、事项、窗口、人员等所有数据进行实时监察,实时反馈,实时核实,最终实现实时整改回访。从评价数据产生、核实到最终整改、回访和反馈,均通过一体化平台进行,减少线下流动环节,最大程度的提高差评反馈-整改-回访效率,促进政务服务质效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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