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新闻网讯(嘉峪关日报全媒体记者朱玲)今年以来,我市检察机关采取多项措施,着力推进、深化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共发布重要案件信息315条、案件程序性信息936条,公开法律文书457份,辩护与代理网上预约90件,公开率和精准度居全省市级院前列,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强化学习。组织相关人员深入认真学习《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试行)》及“12309”中国检察网总体架构和具体操作,提高对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明确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审核范围,将应公开的案件信息,按照高检院、省院的工作要求,严把审核质量关,将应当公开、能够公开的案件信息及时、准确进行公开,切实增强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的执行力,有力推动案件信息公开规范化运行。
完善制度。通过定岗定责定人,设立案件信息审核专岗,确立2名人员互为案件信息公开审核AB岗,专人专岗负责案件信息及法律文书的审核、导入、导出、发布及通报工作。进一步细化法律文书技术处理操作要求,明确法律文书应公开的内容,消除公开分歧点,统一审核规范要求,确保公开的案件信息严谨、规范、准确。进一步厘清案件办理部门,做到分工协调、各负其责,避免推诿扯皮,确保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准确高效。建立各业务部门联络员制度,负责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的沟通、衔接,配合相关业务部门办案人员逐项规范填录案卡,并将信息公开审核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协调处理,提高沟通效率,形成各相关部门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加强监管。建立法律文书公开专项台账,将裁判文书按照收到的日期,逐案登记,并标明法律文书生效日期、公开日期。出现无法公开的情况,写明原因,采取“以案盯人”措施,对每一份法律文书进行追踪,及时督促办案人员进行公开。完善审核制度,对在审核中出现的公开不规范、屏蔽不合规等问题逐一进行整理登记,第一时间通知承办人修改后并重新公示,以便于后续反馈整改有据可查,形成每日审核、定期导出制度,做到公开一件、销号一件、合格一件,保证法律文书应公开尽公开。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定期将公开情况进行通报,加大案件信息公开督促力度,切实保证公开信息发布的质量与频次。
注重宣传。通过服务大厅电子显示屏循环滚动播放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信息,为前来了解案情的到访群众提供便利。积极推广案件信息公开网及微信平台,向律师告知平台查询、辩护与代理预约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提高平台认知度、使用率,让案件信息公开作为规范司法行为常态化建设的有力抓手,不断拓展案件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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