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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沟矿“8·16”重大火灾事故相关责任人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发布时间:2025-10-23 12:19   文章来源:酒泉网   阅读量:4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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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沟矿“8·16”重大火灾事故相关责任人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8月24日,记者从事故调查组获悉:西沟矿副矿长史佩新、张磊,调度室集控操作员崔荣,调度室值班监控员翟亮,生产技术科维检工程主办李永龙等5人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等罪,于8月24日下午被肃南县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此前,肃南县公安机关于8月20日对西沟矿外包施工单位4名涉嫌犯罪人员依法刑事拘留。

 

西沟矿“8·16”重大火灾事故发生后,省政府立即成立了由安监、公安、监察、人社、工会、国资等部门和张掖市、嘉峪关市、肃南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并邀请省、市、县三级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目前,经调查取证,初步查明事故发生经过、应急救援处置情况、事故原因及有关责任人涉嫌犯罪的事实。

 

调查工作仍在深入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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