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决定,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以省委名义表彰一批全省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根据相关要求,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我市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对推荐对象有异议,请通过电话、传真、信函(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等形式向市委组织部反映。
一、公示对象
(一)全省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对象(5名)
闫桂珍 市酒钢三中教师
吴金玉 市实验小学校长、党支部书记
彭燕梅 市园林绿化大队队长、党支部书记
曾令发 酒钢集团宏兴股份公司检修工程部党支部书记、
酒钢集团驻古浪县黑松驿镇茶树台村驻村帮扶队队员
陈 旭 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侦查三大队大队长、二级警长
(二)全省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对象(3名)
张文德 市郊区工作办公室党建工作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
杨秀琴 市雄关街道祁连社区党委书记、服务中心主任
龚桂萍 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
(三)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对象(4个)
中共嘉峪关市钢城街道紫轩社区委员会
中共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
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嘉峪关市税务局离退休干部支部委员会
中共嘉峪关市朝晖国学幼儿园支部委员会
二、公示和受理反映时间
公示时间为2021年5月10日至2021年5月14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时间为每天上午: 8:30-12:00,下午:14:30-18:00。
三、受理反映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电话举报:0937-12380
短信举报:15709471238
网络举报:gsjyg12380@126.com
通讯地址:嘉峪关市体育大道0号
邮政编码:735100
中共嘉峪关市委组织部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