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省优秀共产党员、全省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对象的公示

  省委决定,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以省委名义表彰一批全省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根据相关要求,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我市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对推荐对象有异议,请通过电话、传真、信函(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等形式向市委组织部反映。

    一、公示对象

    (一)全省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对象(5名)

    闫桂珍 市酒钢三中教师

    吴金玉 市实验小学校长、党支部书记

    彭燕梅 市园林绿化大队队长、党支部书记

    曾令发 酒钢集团宏兴股份公司检修工程部党支部书记、

    酒钢集团驻古浪县黑松驿镇茶树台村驻村帮扶队队员

    陈 旭 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侦查三大队大队长、二级警长

    (二)全省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对象(3名)

    张文德 市郊区工作办公室党建工作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

    杨秀琴 市雄关街道祁连社区党委书记、服务中心主任

    龚桂萍 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

    (三)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对象(4个)

    中共嘉峪关市钢城街道紫轩社区委员会

    中共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

    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嘉峪关市税务局离退休干部支部委员会

    中共嘉峪关市朝晖国学幼儿园支部委员会

    二、公示和受理反映时间

    公示时间为2021年5月10日至2021年5月14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时间为每天上午: 8:30-12:00,下午:14:30-18:00。

    三、受理反映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电话举报:0937-12380

    短信举报:15709471238

    网络举报:gsjyg12380@126.com

    通讯地址:嘉峪关市体育大道0号

    邮政编码:735100

    中共嘉峪关市委组织部

    2021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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