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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斗百年路 启航新征程·重温嘉峪关党史】酒钢炼钢连铸工程立项和1985年出钢

发布时间:2021-05-28   文章来源:嘉峪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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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9年,由于中苏边境形势紧张,酒钢地处反修前沿地带,国家决定将酒钢建设规模调整为年产商品铁100万吨,炼钢、轧钢项目外迁。

1971年10月,国家计划会议在北京香山举行。随着中苏关系缓和,经冶金工业部和酒钢争取,会议重新确定了酒钢的铁、钢、材产量规模。

1976年5月,冶金工业部下发《关于酒钢建设问题的会议纪要》,要求酒钢用两年时间完成1号高炉收尾配套建设工程,三年建成炼钢、轧钢工程。

1978年10月,经过两年准备,酒钢炼钢工程破土动工。1979年4月,党中央、国务院决定从1979年起用三年时间对国民经济进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国家计委对原定的1979年基本建设计划进行调整。4月16日,冶金工业部、第一机械工业部印发《关于水钢、汉钢及酒钢四套1200毫米迭板轧机停止制造的函》,酒钢炼钢、轧钢工程停建。

1980年8月,冶金工业部、甘肃省向国务院提出《关于联合筹资挖掘酒钢潜力,发挥优势支援西北边疆建设的报告》。1981年1月,酒钢公司副经理王汝林率领汇报组,赴北京向冶金工业部汇报,争取酒钢上炼钢项目。

1981年4月,冶金工业部召开会议,委托包头钢铁设计研究院对酒钢炼钢连铸工程进行可行性研究。9月,冶金工业部、甘肃省根据包头钢铁设计研究院可行性研究报告,向国家计委上报《关于对酒钢进行技术改造,扭亏为盈,提高经济效益的报告》。

1982年2月,国家计委、经委、财政部函告冶金工业部和甘肃省,同意“六五”期间酒钢继续进行配套建设,批准炼钢连铸工程立项,建设2座30吨纯氧顶吹转炉,年产钢45至50万吨;建设2套四机四流方坯连铸机,年产方坯45万吨。同时将酒钢的配套建设纳入“六五”钢铁工业长期计划。10月,冶金工业部批准酒钢“六五”期间炼钢工程配套建设初步设计。

1983年5月,酒钢炼钢连铸工程开工建设。1984年初,炼钢连铸工程氧气站、废钢车间等陆续开工。5月,炼钢厂成立。7月11日至15日,甘肃省、冶金工业部邀请国家计委、经委和甘肃省有关部门的领导及部分大专院校、科研单位负责人共130多人,在酒钢召开关于加快酒钢建设现场办公会议。会议确定酒钢“七五”期间建设规模为“8545”,即到1990年形成年产生铁80万吨、钢50万吨、材45万吨的生产能力。

经过两年半的建设,酒钢炼钢转炉系统提前半年竣工,顺利投产。1985年12月24日21时30分,酒钢炼钢厂1号转炉炼出了第一炉钢水,经检验完全符合标准,结束了酒钢有铁无钢的历史。1985年酒钢实现利润1080万元,摆脱了1970年简易出铁以来,连续亏损15年的被动局面。

(嘉峪关市党史和市志研究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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