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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州县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09-27   文章来源: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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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稳定粮食生产,确保粮食安全,根据《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酒泉市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工作方案>的通知》(酒政办发〔2021〕9号)精神,结合全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1.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充分认识确保粮食安全的极端重要性和复杂性,始终把确保粮食安全作为“三农”工作的首要任务,强化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责任落实,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科学合理利用耕地资源,加大粮食生产政策支持力度,保障种粮收益,坚决防止耕地“非粮化”,努力提高粮食自给率,确保粮食安全。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耕保制度,分门分类施策。各乡镇结合产业发展实际情况,确定耕地功能用途,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针对不同性质的耕地以及实际使用和功能用途,坚持因地制宜,分门分类区别,分类施策指导,不搞“一刀切”。

2.坚持依法依规,有序引导推进。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严格土地用途管制,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有序引导推进,全力做好防止耕地“非粮化”工作。

3.坚持保护优先,稳定粮食生产。把粮食生产作为头等大事、底线任务,正确处理好发展粮食生产和农民增收的关系,不能以单纯经济效益决定耕地用地,必须将有限的耕地资源优先用于粮食生产。

4.坚持党政同责,狠抓粮食生产。各乡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粮食生产,共同扛起保障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书记、乡(镇)长共同负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狠抓粮食生产。落实好强农惠农和扶持粮食生产政策,资金向粮食生产主体倾斜,保障种粮收益,提高政府重农抓粮和农户种粮的积极性。

三、主要目标

严守耕地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防止耕地“非粮化”,永久基本农田保持在62.64万亩,2021年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0.5万亩,粮食产量达到5.3万吨以上,确保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和粮食播种面积不减少,粮食产量不降低。

四、重点任务

1.明确保护目标、强化用途管制,严格落实耕保制度。全面贯彻执行《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认真落实耕地保护目标和用途管制,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对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严格规范永久基本农田上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从事林果业以及挖塘养鱼、非法取土等破坏耕作层的行为,禁止闲置、荒芜永久基本农田。在坚决遏制耕地“非粮化”增量的同时,各乡镇要认真组织开展耕地“非粮化”摸排工作,摸清耕地“非粮化”的根源,准确掌握本地耕地“非粮化”存量情况。按照国家和省市要求,明确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从事林果业、挖塘养鱼等的处罚措施。在抓好防止耕地“非粮化”的前提下,根据《甘肃省自然资源厅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工作的通知》(甘资耕发〔2020〕2号),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依法依规做好设施农业用地审批,保障和促进现代农业发展。(责任单位:各乡镇、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

2.优化区域布局、调优产业结构,高质量利用耕地资源。各乡镇要认真贯彻落实重要农产品保障战略,结合产业发展实际,进一步优化区域布局和产业结构,正确认识粮食生产和发挥效益的关系,科学合理利用耕地资源,切实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水平。永久基本农田是依法划定的优质耕地,重点保障小麦、玉米等主要粮食作物面积。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蔬菜、制种、棉、油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必须将有限的耕地资源优先用于粮食生产,在确保完成省市下达的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的基础上,突出区域特色,发挥资源优势,科学规划布局,因地制宜发展优势特色产业。要有计划地指导生产者逐步调减非优势产区非食用农产品的生产,对市场明显过剩的非食用农产品,要加以引导,防止无序发展。针对在产业扶贫中贫困户占用耕地发展蔬菜、中药材、林果等非粮作物的,加大政策引导,分类稳妥处置,不搞“一刀切”,坚决防止因处置不当发生贫困户收入减少的情况。(责任单位:各乡镇、扶贫管委会、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发改局)

3.明确功能定位、提高产粮能力,发挥粮食生产功能区作用。粮食功能区是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的重要保障,全县划定粮食功能区14.1万亩,原则上都要种植粮食作物。各乡镇要充分发挥粮食生产功能区作用,把粮食生产功能区落实到地块,引导种植目标作物,扩大小麦和玉米种植规模。国家和省市将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情况“回头看”,对粮食种植面积大但划定面积少的进行补划,对耕地性质发生改变、不符合划定标准的予以剔除并及时补划。不得擅自调整粮食生产功能区,不得违规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建设种植和养殖设施,不得违规将粮食生产功能区纳入退耕还林还草范围,不得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超标准建设农田林网。各乡镇要提前做好准备,适时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自查工作,精准掌握粮食生产功能区作用发挥情况,提出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的意见建议,待国家和省上安排部署后,认真组织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情况“回头看”工作,确保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满足粮食生产需求。(责任单位:各乡镇、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

4.重视粮食安全、落实扶持政策,全面完成种粮任务。各乡镇要始终绷紧粮食安全这根弦,按照稳政策、稳面积、稳产量的要求,不折不扣的完成县上下达的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任务,确保全县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0.5万亩以上。要稳定种粮补贴政策,重点落实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等扶持政策,切实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要加大粮食生产的投入力度,积极落实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努力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产生的新增耕地指标调剂收益优先用于农田建设再投入和债券偿还、贴息等。要加强金融支持,通过贴息、担保等措施,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从事粮食生产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粮大户优先开展担保贷款业务。要靠实粮食生产主体责任,将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任务指标分解到村组、落实到地块,同时有条件的乡镇还要扩大粮食复种面积,提高复种指数,确保粮食生产任务全面完成。(责任单位:各乡镇、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科技局、县农机服务中心、县农技中心)

5.加大投入力度、健全建管机制,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以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产能为目标,聚焦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等重点区域,支持高标准农田主要用于粮食生产,加大投入力度,完善建设内容,健全管护机制,抓好耕地保护、地力提升和高效节水灌溉,提高水资源利用率,着力改善农田基础条件,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在坚持群众自愿的前提下,按照承包关系不变、土地性质不变的原则,推行“一户一块田”“一企一基地”等模式做法。(责任单位:各乡镇、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

6.加大整治力度、鼓励复耕复垦,抓好撂荒地综合治理。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撂荒地整治工作,在前期摸排整治的基础上,持续加大整治力度,着力改善撂荒地耕地基础条件,确保应种尽种。根据弃耕撂荒的性质,要结合实际提出针对性的措施和办法,制定复耕复垦计划,对于生产条件较好的撂荒地,引导合作社或承包农户运用机械耕作适宜作物品种;对于缺乏劳力、长期外出务工或季节性撂荒的,动员农户通过自愿流转、出租、代耕代种等方式进行种植;对于因地力下降、缺水、种植条件差的撂荒地,通过改善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提高耕地地力、加强技术指导等措施,鼓励农户复耕复垦。对于弃耕抛荒连续2年以上的承包地,由村委会下发通知书,责令承包方及时复耕,或引导流转复耕。严格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对撂荒地一律不予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责任单位:各乡镇,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县科技局、县发改局、县农技中心)

7.创新种粮模式、推动技术升级,增强社会化服务水平。各乡镇要把提高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水平作为推动粮食规模化生产和经营的重要抓手,培育一批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争取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积极引导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参与粮食规模化生产和经营,进一步加大对粮食适度规模生产的扶持力度,通过代耕代种、统防统治、土地托管等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提高机械化作业能力,提升粮食规模化生产经营水平。加大机械化收获等关键环节技术试验示范,加快补齐主要粮食作物机械化高效植保、收获、烘干等短板,实现主要粮食作物全程机械化。要严防工商资本通过土地流转等方式进入农村无序发展非粮化、非食品化农产品。各乡镇要抓紧建立健全工商资本流转土地资格审查和项目审核制度,强化租赁农地监测监管,对工商资本违反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大规模流转耕地不种粮的“非粮化”行为,一经发现要坚决予以纠正,并立即停止其享受相关扶持政策。(责任单位:各乡镇、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科技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技中心、县种子服务站)

8.加强科技支撑、延长产业链条,提高粮食综合效益。支持开展粮食精深加工,配套完善粮食仓储物流基础设施,健全生产、加工、仓储、物流等全产业链,促进粮食综合效益提升。鼓励龙头企业、合作社通过精选原料、精通工艺、精细加工、精美包装,延长产业链条,做大做强品牌,打造培育一批实力强、影响力大、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合作社,不断提高粮食种植收益。推行“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合作社+农户”等经营模式,推进订单种植和产销衔接。(责任单位:各乡镇,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推进责任落实。各乡镇要坚决扛起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主体责任,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推动,防止耕地“非粮化”,确保粮食生产稳定。各乡镇要按照本推进方案要求,抓紧制定本乡镇实施方案,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稳妥有序抓好贯彻落实,并于2021年3月15日前将有关工作落实情况报县政府,抄送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发改局。

2.加强监督检查、从严考核奖惩。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本方案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策措施全面贯彻落实。把防止耕地“非粮化”作为粮食安全县长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提高粮食种植面积、产量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等考核指标权重。同时,把粮食生产纳入乡村振兴战略考核。

3.建立奖惩机制、强化结果运用。把考核结果和政策执行情况作为奖惩的重要依据,建立奖惩机制,注重结果运用,对考核成绩好、推进落实政策措施到位、成效突出的乡镇,在安排项目资金时予以重点倾斜。对考核成绩差、重视不足、贯彻落实不力的乡镇,进行通报约谈,重大问题要及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造成重大影响的移交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4.加强动态监测、正确评估评价。国家和省上要对耕地种粮情况进行监测评价和抽查,各乡镇要对本区域耕地种粮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定期对粮食生产功能区内目标作物种植情况进行监测评价,实行信息化、精细化管理,及时更新电子地图和数据库。各乡镇每年年底前将年度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情况报县政府,并抄送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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