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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州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03   文章来源: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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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区(校、园):

10月1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双城区发生一起学生驾驶电动三轮车与货车相撞事故,造成4名学生当场死亡。瓜州县教育局特此再次提醒各学区(校、园),要高度重视学生安全工作,特别是交通出行安全,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国庆假期交通出行安全工作提醒》有关要求,在前期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向家长推送安全预警和提示,切实落实家庭监管责任,家校合力共同做好学生各项安全工作。现就学生交通安全工作要求如下:

一、步行安全

1.中小学生及家长(监护人)要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和交通方式,遵守交通规则,过马路不推搡不扎堆,不闯红灯,不跨越护栏,不在公路上追逐打闹,养成过马路“一停二看三通过”的好习惯;出行走人行道、过斑马线,文明有序依次行走。

2.路途交通情况复杂的建议由家长(监护人)陪护,确保出行安全。提倡“车让人不越线人快走不横穿”礼让斑马线,做“车让人人守规”交通文明城市名片创建的践行者。

二、乘车安全

1.中小学生及家长(监护人)不乘坐拼装改装车、无牌无证以及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车辆;自觉抵制非法载人的轻型货车、三轮车、拖拉机,切勿乘坐私揽客源、无营运资质等非法营运客车、超员面包车等安全无保障的车辆。

2.乘坐公交营运车辆时,要做到依次候车、有序上下,坐好座位、拉牢扶手,少攀谈、不喧哗,不吃餐食饮料,不玩锐利器具,防止车辆急刹造成伤害。

3.乘车必须系上安全带。下车过马路,必须做到站点停留,车辆驶离恢复视线后,确认安全快速通过。

三、骑车安全

1.未满12周岁不在公路上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不骑电动车;严禁骑行超标以及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情况; 必须增强自身安全防护意识,佩戴大小合适、符合安全要求的安全头盔,并系好安全帽带,严禁并排骑车、违法载人载物、闯红灯、逆行、打闹、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危险骑车行为。

2.中小学生及家长(监护人)行走或骑车时不看手机、不听音乐,不在机动车道骑车,不与机动车争道抢行。

“安全无小事,责任重于山”,请各学区(校、园)提醒广大学生家长(监护人)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履行好监护责任,加强对孩子的看管和教育,严防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同时按照省、市、县及县教育局《关于做好近期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和县教育局《关于做好“国庆”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持续做好国庆节期间学校消防、食品、学生防溺水、上网安全及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全县中小学生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国庆假期。

瓜州县教育局

2021年10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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