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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纪检监察工作综述

发布时间:2016-09-05   文章来源:嘉峪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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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裴晓敏
    党风正,官清廉,则人民生活富裕;法纪严,腐败除,则国运昌隆。“十二五”期间,嘉峪关市纪委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找准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严明党纪党规,深化作风建设,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不断开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局面。
    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有了新突破
    市纪委认真落实中央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不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神圣职责。研究制订了《嘉峪关市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改革总体思路。坚持立行立改,按计划按步骤逐项完成改革任务。先后三次对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清理,着力解决了职能越位、错位、不到位的问题。积极推进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调整,工作力量进一步向案件查办集中,办案人员达编制总数的60%。认真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为主的要求,严格执行“双报告”制度。进一步加强对下级纪委(纪检组)纪律审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规范了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的职责分工,推动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进一步理清职责定位,回归主责主业。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有了新抓手
    全市各级党组织把“两个责任”的落实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中之重,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市委坚持以上率下,始终牢牢抓住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对照“866”检验标准,认真贯彻落实“3783”主体责任体系,强化示范引领,逐级传导压力。市委主要领导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多次做出重要批示,亲自研究重点工作、亲自过问重大问题、亲自督办重点案件。制定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和《领导干部廉政约谈办法》,组织全市各级党组织逐级签订责任书,全面落实签字背书制度,坚持双向承诺,将主体责任具体到人到岗。制定出台《关于严格执行纪律加强作风建设的规定》《嘉峪关市党政机关主要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事项交接办法》《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关于全面推进述纪述廉述作风工作实施方案》等制度,进一步健全从严治党制度体系。对全市各级党组织2300余名副科级以上干部,分12批次进行《党章》《准则》《条例》的专题培训,全面强化党纪党规意识和落实主体责任的政治责任感。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对各分管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领导班子定期进行廉政约谈,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推动一切工作的前提,同安排、同部署。 (转三版)
    扎实推进“三述”工作,34名市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市委全会和市纪委全会做了“三述”工作报告,进一步延伸释放传导效应。同时,通过明确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责任追究、移送调查等方式,对主体责任工作落实不力、发生违纪违规问题的单位,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倒逼责任落实,切实增强了全市各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
    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更严明
    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始终牢固树立“四种意识”,认真贯彻习总书记“五个必须”要求,杜绝“七个有之”现象,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和党的集中统一。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和中纪委、省纪委典型案例通报,始终保持政治定力。切实加大对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使广大党员干部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和政治观点,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立场坚定、态度坚决。强化对执行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杜绝在执行上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
    作风建设步入常态化
    始终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双十条”规定、市委七项规定作为作风建设的重中之重,充分利用各类媒介,全方位、立体式地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主题宣传。五年来,全市性会议、发文数量、评比达标活动、“三公”经费大幅下降,超标准办公用房全部清理腾退。深入开展“效能风暴行动”,全面落实“五大攻坚战”各项任务,清理取消行政审批许可项目100余项,审批程序、审批要件逐年压缩,行政效能大幅提升。紧盯春节、清明、五一、中秋等重要时间节点,畅通网络监督举报直通车,常态化开展明察暗访,实行全时段、全天候、全覆盖、多形式的快速处置机制,对“四风”问题围追堵截。五年来,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0件次,给予党政纪处分15人,通报典型案例8件。深入开展了“惠民政策规范落实”、“公共资源规范交易”、扶贫领域“两查两保”专项治理行动,对主体责任不落实、推动扶贫开发行动不力、项目资金监管责任缺位、损害身边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进行严肃查处,累计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10件,通报典型问题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0人,确保党的政策落到实处,民心工程务实清廉。
    巡察“利剑”震慑作用持续发挥
    深入落实省委《巡视工作实施办法》和《嘉峪关市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紧紧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紧扣“六大纪律”,坚持问题导向,深化“四个着力”,全面开展我市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巡察。先后组成17个巡察组,对128个市属部门单位,30个城市社区,3个乡镇,17个行政村实现了巡察全覆盖。各巡察组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按照“下沉一级”的整体思路,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谈话了解工作,着重发现并推动解决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措施不力、制度缺失等问题,累计向被巡察单位反馈整改问题339个,向有关部门移交问题线索43个,有效地发挥了巡察“利剑”作用。
    纪律审查取得新进展
    市纪委坚持有案必查、有贪必肃、有腐必惩。严格按照五类标准对问题线索进行分类管理、规范处置。深入落实《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强化了与司法机关的联合办案机制。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纪法分开,不断加大纪律审查的力度和谈话函询方式处置问题线索。五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收受信访举报547件(次),初核问题线索387件,立案65件,结案6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76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9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00万元。
    廉政教育取得新成效
    坚持教育在先,预防为主,教育、警醒广大的党员干部筑牢廉洁从政的思想防线。制定出台了《关于严格执行纪律加强作风建设的规定》等制度,督促各级落实“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时实行末位表态,认真执行重要情况通报、党风廉政建设“三书两报告”、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全市处级以上干部全部按规定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登记表,科级以上干部全部作出了会员卡零持有报告。对全市1200余名拟提拔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知识测试和廉政谈话。每年定期举办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剖析身边案例,警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积极发挥各类媒体优势,把廉政宣传视野拓宽到全社会。为市级领导和全市各部门各单位制作发放各类党风廉政建设宣传资料6万余份。运用短信、微信、QQ群等平台,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等节假日发送严格执行作风建设规定短信10万余条。同时,还广泛开展了廉政书画展、廉政讲堂、廉政晚会等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廉政文化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了浓厚的“讲廉、倡廉、促廉”氛围。
    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上了新水平
    围绕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这一目标,市纪委坚持严字当头,不断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和能力建设。积极开展《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中央纪委“学思践悟”系列文章、省纪委干部讲坛的学习,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教育,牢固树立“四种意识”,不断锤炼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工作作风和担当精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能力建设,“十二五”期间,市纪委共组织9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了中纪委、省纪委组织的专项业务培训,全面提升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依法执纪水平。狠抓日常管理,不断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内部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坚持谈心谈话制度,把咬耳扯袖做实做常,确保纪检监察干部绷紧防线,忠诚担当,坚决防止“灯下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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