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新闻网讯(闫玲)今年以来,市民政局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做好孤残儿童、弃婴救助工作,制定落实孤儿供养标准。目前,我市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760元;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140元,全市30名孤儿都能按月足额领到基本生活费。
逐步构筑了以“一个网络、六项机制、六类政策、五大行动”为重点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模式,深入乡镇、社区、村组开展拉网式全面排查,准确掌握我市困境未成年人的基本情况和生存现状。
重点对30名困境未成年人家庭进行入户调查、风险评估,针对不同的个案家庭提出精准的帮扶计划。通过协调将4户困境儿童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为困境未成年人申请临时救助;对因监护缺失等问题导致的困境儿童开展心理咨询、心理辅导、行为矫治和法律宣传等。以“接送流浪未成年人回校园”活动为平台,建立健全多方协调工作机制和跟踪回访工作制度,帮助5名流浪儿童重新回归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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