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嘉峪关市信访案件1件。该信访案件是信访人对原受理编号为311号信访案件办理结果表示不满意。该信访案件的基本情况是:
受理编号848:市民对311号“嘉峪关市雄关区中鹏嘉年华小区4号楼29家餐饮店营业期间油烟、噪音扰民”问题处理不满意,称嘉峪关市城管执法局已前往现场核查,但问题未解决。
对于该群众信访案件,将由原联合整治组进一步调查核实,按照立行立改、边督边改,严格核实、整改到位,对外公开、接受监督,实事求是、务求实效的基本原则,确保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
(督察组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931-8920515;专门邮政信箱:兰州市邮政A243号信箱;受理举报时间:2019年7月12日-2019年8月12日每天8:00-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