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志成城聚合力 扫黑除恶保稳定
——新城镇加强基层党建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综述
叶洁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新城镇党委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精心组织,强化措施,不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完善基层治理,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政治责任。把握关键环节,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镇村党员干部通过镇党委理论中心组、“三会一课”等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区委各项文件、会议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安排部署上。明确工作责任,安排部署到位。成立了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驻镇派出所、司法所负责人、综治副镇长为副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指导各村成立工作小组,确保扫黑除恶日常工作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明确工作措施,工作落实到位。依托“六个一”专项行动(明确各村党组织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开展一次集中宣传动员活动、一次地毯式摸排、一次集中自查整改、一次专项督查、签订一份承诺书),进一步强化意识形态工作,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意义和工作要求,全力推进纵深发展。
强化宣传引导,广泛发动群众力量。通过张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告、奖励办法、《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等,全方位、多角度开展宣传发动,营造打击声势。广泛发动群众。全镇范围内设立9个举报信箱,鼓励群众热情参与,敢于举证,积极举报。在全镇营造同仇敌忾、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顺应群众意愿、得到人民认可。加强线索摸排。按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12类重点打击对象,逐村、逐户、逐人、逐行业场所开展拉网式全面排查、滚动排查,并对重点上访人员、吸毒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再排查再摸底,切实做到“不留死角、全面见底”,全方位、多领域排查掌握了黑恶势力活动线索。
强化警示教育,狠抓班子整顿。加强监督执纪。为深挖基层黑恶势力和“保护伞”,强化监督调查处置,镇党委印发了《关于在扶贫领域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执纪监督监察工作的通知》,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紧盯村“三委”、镇三办四中心、各站所及其工作人员,重点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涉黑涉恶问题,严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严查不作为问题。扎实开展村“两委”换届“回头看”,通过随机走访、群众测评、部门资格联审等方式,全面摸清村“两委”班子基本情况,重点掌握是否有前科劣迹或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宗族势力“代言人”等情况,严防黑恶势力染指基层政权。坚持整顿后进、常抓不懈。将思想僵化、组织凝聚力差的村党支部纳入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范围,严格后进党组织整顿建设标准,重点整顿“两委”班子凝聚力战斗力不强、党员作用发挥不明显、党员教育管理困难的突出问题,对症下药,研究制订整改方案,强化整顿转化措施落到实处。
强化高压态势,营造和谐社会环境。通过实地查看宣传阵地、入户走访询问和查阅资料台账等方式,对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一次全方位的大“体检”和大“督查”,提出整改意见,限定整改时间,及时反馈整改情况,并将督查结果纳入综治工作考核体系,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在集中打击黑恶势力的同时,注重发现日常管理防控漏洞、薄弱环节和制度规范空白短板,建立健全防范打击涉黑涉恶犯罪长效机制,着力完善制度体系,认真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与打击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相结合,全面增强综治工作维稳力量。在思想上再加压,行动上再发力,措施上再加强,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无乱强基。以零容忍的态度强化从严执纪、协调联动、以案促改,将扫黑除恶的成果体现在镇村发展成效、城乡居民增收及广大群众公平感、获得感和满意度的提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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