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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生产生活保障类行业复工复产的通告(第7号)

发布时间:2020-02-12   文章来源:瓜州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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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切实加强疫情科学防控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为落实省委、省政府“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要求,切实维持正常经济社会秩序,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全县生产生活保障类企业复工复产开业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月13日起,为保障三春生产,经营种子、化肥、农药、饲料等产品的农资经销店、农机配件店恢复正常营业,积极服务农业生产。

二、2月13日起,为保障工矿企业复产复工,修理厂、电焊铺、建材店、矿山机械用品店、消防器材店恢复正常营业,积极服务工矿企业复工复产

三、2月13日起,具备经营条件的宾馆、饭店、酒店、餐馆等餐饮服务单位,由经营主体申请,经县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严格审查后,可恢复营业。餐馆宾馆、饭店、酒店等餐饮服务单位采取盒饭形式供餐,以外卖方式进行配送或者现场带走,不提供就餐场所,不得允许消费者在餐厅聚餐、聚会。恢复营业的餐饮服务单位营业时间不得超过晚上10点。

2月13日起,电器店、手机店、理发店、便利店、蔬果店、面食加工店、鲜花店、洗车房、洗衣房、家电维修、车辆维修等生活必需服务类店铺可开门营业。从业人员和消费者必须佩戴口罩,营业场所必须做好消杀工作。网吧、电影院、歌舞厅、健身房等人员密集场所、娱乐场所暂不开放营业。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会同卫生防疫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2月13日起,诊所、门诊部可正常营业。医务人员必须佩戴口罩,诊室候诊和陪护人员不得超过3人,输液床(椅)间距不小于1.5米。要第一时间对接诊患者测量体温,询问市外旅居史。室内各区域每日消毒不少于2次。发现可疑病例要立即停诊,患者及同室人员要当即留置,并向县疾控中心报告。

2月13日起,交通部门要督促继续做好出租车消毒、从业人员和乘客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坚决杜绝拼车、多人同乘等行为。

七、强化内部人员管理。上述经营店(户)要落实本单位职工和从业人员抵居家观察、隔离,以及健康监测登记、应急报告等有关要求,加强检查检测,确保上岗从业人员身体健康。

八、配备必要防护用品。各经营店要结合从业人员岗位特点配备口罩、体温计、消毒液等必要防护用品,并要求从业人员工作期间必须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九、科学清洁消毒。各单位要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对公共部位、公共接触物品、重点区域进行清洁消毒,并做好工作记录和标识。

十、保持室内通风。各经营店要优先采用自然通风。有条件的可以开启排风扇等抽气装置以加强室内空气流动,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十一、正确处理垃圾。各经营店要严格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对用后废弃口罩要收集后在定点回收点回收。不得随意倾倒、丢弃生活垃圾。

十二、广大群众要积极支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主动避免人员聚集,自觉服从管理要求,主动使用口罩等防护用品,积极做好自我安全防护措施。发现相关经营店未落实本通告有关要求的,有权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

十三、各乡镇要督促辖区村民及居民小区继续盯紧看牢居家观察人员,来居家观察人员要独居隔离,切实做到不外出、不与家人和同小区人员接触。

十四、各乡镇党委、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主动作为,认真贯彻落实好本通告精神。各经营单位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单位法定代表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把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细落实。

特此通告。

瓜州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20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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