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福州仓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林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
经查,2017年8月,林某注册了一家商贸公司,在电商交易平台上传了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后,注册了一家网店销售图书。由于没有图书货源渠道,他都是从另一个电商交易平台购书,再在自己的网店上架。对于部分销量小的图书,他在平台上下单后直接寄送到买家手中。
2018年1月,电商交易平台要求销售图书的商家必须提供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林某花了500元办了一本假证。他向电商交易平台提交了假出版物经营许可证进行审核后,虽然逃过了线上审核,却没逃过线下检查。去年7月,他在仓山的线下经营点被福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查获,执法人员当场扣押无证经营的图书18475册。
林某利用伪造的许可证件在该电商交易平台非法经营图书批发、零售图书20余万册,涉案金额100余万元,非法获利约30万元。
法院认为,林某违反国家图书管理法规,未经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许可,非法经营图书,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林某的违法所得及扣押在案的图书也被没收。
《出版管理条例》
上一篇 : 真情帮扶不缺位 传送技术到村头
下一篇 : 曙光社区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