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孙光慧代理嘉峪关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决定
(2020年7月6日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调整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嘉峪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相关规定,嘉峪关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由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孙光慧代理嘉峪关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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