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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合同与租赁合同有何区别?

发布时间:2020-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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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合同和土地租赁合同是农民朋友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接触到的两种合同形式,那么,土地流转合同与租赁合同有何区别呢?下面,土流网小编试从五个方面阐释两者的区别。

土地流转合同与租赁合同有何区别?

一、土地流转属于《农村土地承包法》当中规定的概念,主要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据法律规定所产生的转让、转包、租赁、互换、入股、抵押以及其他方式流转等情形。因前述情形而订立的合同,在大的称呼上可称之为土地流转合同。

二、《合同法》上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三、土地流转合同包含的范围比租赁合同广泛;土地流转租赁合同与租赁合同性质上基本一致。

四、两种合同大体有如下区别:

土地流转合同的合同对象特定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合同针对的对象更广泛,一切可以租赁使用的合法物品都可以作为租赁的对象;

合同的主体也不一样,土地流转合同的一方主体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租赁合同的主体一方一般为租赁物所有人或管理人、使用人;

合同的期限也不一样,租赁合同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无效;而土地流转合同则不一定,而受到《土地承包合同》的期限限制。

五、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12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14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2条: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49条: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0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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