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农村农民来说,申请宅基地建房是一件大事,关乎到一种直接的生存问题;而众所周知,现如今国家对于农村宅基地有了严格的把控管理政策!
而广大农户们也是有必要知晓清楚,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不受损!
1、今年宅基地审批使用有何新规?
根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自批准宅基地之日起满两年为动工兴建的(特俗情况除外),其宅基地将由农村集体组织收回;
所以说,宅基地审批成功后,很一段时间未动工,村集体是有权收回的!因此,一些农户抱有侥幸心理,想要多申请宅基地,争取往后升值,是不切实际的想法;
2、为什么要限定两年的时间?如果逾期未使用,真的会被收回吗?
可能有的农户会产生一定的怀疑,因为宅基地申请本就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如果自己申请成功后,由于建房的资金不足,想要再缓几年建房,还不可以吗?宅基地还要被收回?
确实,如果两年内,新申请的宅基地一直未动工使用的话,村集体有权收回,而之所以限定两年的时间,是因为在农村建房,除了要满足申请宅基地成功的条件之外,还要具备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有效证件,而这些证件的有效期就是两年,所以,国家才规定大家,一定要在两年内动工;
当然,要实在难以实现,也可以申请延期,不过,有规定农民最多只能申请一次延期,且只能延期一年!也就是说不管是什么原因导致没有按时动工,最多都只能往后延期一年!
因此,综上所述,广大农户一定要能够引起重视,不要任由宅基地荒废,好不容易拿到了宅基地建房,到最后因为时间的问题,导致被收回,这样的话,再申请可就是难上加难了!所以,大家一定争取要在两年内完成建房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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