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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合同公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如何收费?

发布时间:2020-09-20   文章来源:土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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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又称农业承包合同,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就集体经济组织享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土地、山岭、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签订的承包经营合同。凡是合同问题,会涉及到公证问题,那么土地承包合同公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如何收费?

一、土地承包合同公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土地承包合同是公证机构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达成的,关于土地权利义务关系所签订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申请人应提供以下材料:

1、发包方的主体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

2、承包方的身份证明;

3、土地权属证明;

4、发包方关于土地承包的决议,该决议应经村民大会通过或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非本村民组织成员承包的,还需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5、土地承包合同;

6、公证处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土地承包合同公证如何收费?

对于公证费的支付,当事人可以协商确定,另外,如果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可以依法要求公证机构按规定减免公证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四条,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公证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减免公证费。

1、对于土地承包合同的公证费收费数额,按合同金额的一定比例来征收。

2、法律对于土地承包合同的效力,没有规定必须办理公证手续。办理公证,只是增强合同的证据作用,不会增加合同效力等级。如双方合同依法成立并生效,没必要办理合同公证。

三、土地承包合同公证需要土地证吗?

土地承包合同公证不一定需要土地证,也可以提供发包方拥有土地经营权或承包权的证明材料。

根据《公证法》的规定,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针对土地承包合同而言,公证员首先要审查发包方是否拥有土地经营权或承包权,是不有权将土地承包给他人,即发包行为是否合法。

所以,在申请土地承包合同公证时,应该提供相应的土地证,或其它能证明发包方拥有土地经营权或承包权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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