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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福州公租房申请条件、材料、流程介绍!

发布时间:2020-10-07   文章来源:土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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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是国家为住房困难人员提供的保障性住房,虽然不归个人所有,但是它的租金很低,对于住房困难的人们来说是个好的落脚处。那么,2019年福州公租房申请条件、材料、流程是怎样的?

福州市2019年没有出台新的政策,这里参考2012年9年27日福州市人民政府颁布的《福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54号)和2014年9月24日福州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实施意见》(榕政综[2014]221号)文件。

一、2019年福州公租房申请条件

1、根据《福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为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外来务工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这些人员要符合相关申请条件才能申请。

(1)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人具有本市五城区居民户籍(农村村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除外)且申请之日落户时间已满3年,申请人在本市五城区工作、生活,申请家庭在本市五城区年收入、财产、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符合市政府确定的准入标准。

(2)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人不具有本市五城区居民户籍或者属于本市五城区农村村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申请人在本市五城区务工且在本市五城区累计缴交养老等社会保险满6年,或属于与企业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本市五城区累计缴交养老等社会保险满1年的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申请家庭在本市五城区年收入、财产符合市政府确定的准入标准;家庭成员在本市五城区无自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

(3)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请人属于在本市五城区范围内的省、市、区属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且已转正定级的在编工作人员;申请家庭在本市五城区年收入、财产符合市政府确定的准入标准;家庭成员在本市五城区无自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

2、根据《福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规定,承租人有某些行为之一的,要退回或是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1)退回: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累计6个月以上拖欠租金的。

(2)腾退: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租赁期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申请其他保障性住房保障资格的。

二、2019年福州公租房申请材料

根据《福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可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如实填报《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并按照规定提交申请材料。

1、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离异或丧偶的还应提供相应证件或证明材料;工作单位提供的受理申请当日前连续12个月的收入证明和有权单位出具的未享受政策性实物住房保障情况证明;申请家庭现住房证明材料;其他需要证明符合申请条件的材料。

2、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离异或丧偶的还应提供相应证件或证明材料;工作单位提供的受理申请当月前连续12个月的收入证明和劳动合同以及有权单位出具的未享受政策性实物住房保障情况证明;申请家庭现住房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缴交凭证等证明材料;属于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的须提供毕业证书;其他证明材料。

3、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离异或丧偶的还应提供相应证件或证明材料;工作单位提供的受理申请当日前连续12个月的收入证明和有权单位出具的未享受政策性实物住房保障情况证明;申请家庭现住房证明材料;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具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和转正定级的证明材料;其他证明材料。

三、2019年福州公租房申请流程

1、提出申请:申请人要在居住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诚信承诺书以及家庭收入、财产和住房查询授权书,并提交相关材料。

2、审查: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区住房保障部门→区民政部门→区住房保障部门→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并纳入轮候配租范围,然后轮候配租。

四、福州公租房申请其他问题解答

1、面积有多大?

根据《福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公共租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一般分为45平方米、55平方米和65平方米三种;一人户配租45平方米户型(建筑面积40—49平方米),二人户配租55平方米户型(建筑面积50—59平方米),三人及三人以上户配租65平方米户型(建筑面积60—69平方米)。

2、可以住多久?

根据《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实施意见》规定,《福州市五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为格式合同,合同有效期一般为3年,租赁期满需要续租的,应在合同期满3个月前重新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重新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人最多只能续签一次租赁合同。

3、租金是多少?

根据《福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并不是固定的,一般要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住房保障、财政、国有房产管理、房产登记等部门核定。根据《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实施意见》规定,租金是按对应比例缴交的,民政部门认定的分散供养的“三无人员”和享受全额低保金的家庭免收租金。

以上是2019年福州公租房申请条件、材料、流程介绍,希望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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